《“城管”车辆无牌上路》追踪
庄浪公安强制报废无牌车 涉事驾驶员被记12分
本报记者 胥廷辉 朱宇鲲
本报2015年11月5日以《“城管”车辆无牌上路》为题,报道了庄浪县城管执法车辆无牌违法上路的问题。近日,庄浪县有关部门向本报反馈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结果。
据介绍,报道发出后,庄浪县委、县政府和平凉市公安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查纠处罚庄浪县执法车辆无牌违法上路行驶的督办通知》,并对依法整治无牌车辆违法上路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经庄浪县公安局查明: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共有6辆执法车,其中4辆牌证齐全,但民警在路查中发现这4辆牌证齐全的执法车以“综合执法”的牌子遮挡机动车号牌。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涉事驾驶员分别处以记分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两辆无牌车因当初单位成立资产划转时,车辆无合格证及购车发票等手续,不能办理入户,公安部门已对这两辆机动车立即进行了查扣并予以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分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了彻底杜绝执法车辆无牌无证违法上路行驶问题再次发生,庄浪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庄浪县公安局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无牌无证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和路面查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涉牌涉证车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择上限处罚并公开曝光,做到以儆效尤、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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