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州市企业、个体工商、消费者代表对工商人员的述职述廉“满意度”进行投票。新华社发
53岁的小学校长黄金泉经常去实地监督环城路的修建进度。今年3月,他作为民意代表受邀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讨论这项工程时曾直言:政府做事要有“时间表”,给百姓明确交待。他的建议被当场采纳。
这是浙江嘉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革中的一个普通案例。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权力运行的新论述,在基层引发强烈共鸣。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旨在改变权力传统运行方式的改革尝试正在各地基层展开,要点是破除权力过度集中的弊端,使其置于公众与法制的监督制约之下。这场改革“攻坚区”的深度探索,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开箱入笼”。
“开箱晒权”,公开公示求公正
记者来到嘉善,看见三份清晰的“权力清单”:职权清单上标明了32项县委职权,风险清单上标注出87个行使职权风险点,流程清单上则画有15张重要职权行使工作流程图。
职权清单是对权力事项的精细梳理,风险清单是对权力行使的风险防控,流程清单则是为权力行使制定规矩。
改革之前,一名县委书记究竟有多少权力,这些权力如何行使,不仅外人无从得知,就连掌权者也往往说不清楚。
理出“权力清单”,成为全国两批共72个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共同的改革行动目标,各地在试点中不断将改革触角伸向权力核心。
11月21日,福建省长汀县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了50名评议员,他们将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从明年起,温州官员因公出境将全程公示,官员出境后每日行踪、实际活动、出访费用等都将在回国30日内于单位政务栏、局域网公开。
甘肃省庄浪县把选人用人透明作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核心内容,实施干部“阳光选任”工程,推行提名规范化、选拔程序化、考核经常化、决策科学化、信息公开化“五化”机制。
用人权是核心权力中的核心。过去,权力往往集中于“一把手”,集体决策变成个人拍板,各种程序如走过场,跑官卖官者奉行一套潜规则。 “现在通过改革,干部正职岗位出现空缺就公开预告,干部人选初始提名实行‘海推\’。”嘉善县委书记姚高员说,“这等于是削弱了‘一把手\’的核心权力。”
主动晒权的改革维护了权力的公信力。数据显示,2011年嘉善县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23.1%。同时,副职领导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班子合力进一步激发,年终评议为“好”和“比较好”的党委班子达95%以上。
放权、转移,分享共治谋和谐
权力运行“开箱入笼”式的改革,不止于公开、公示,还有对权力的取消、调整、下放和转移。
深圳市从1997年在全国率先改革行政审批权,至2008年已进行了四轮,共减少审批(核准)事项740项,减幅达65.4%。2009年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193项。今年7月,正式启动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预计还将减少30%左右。
作为改革先行者的特区,权力的“自身革命”也同样艰难。
“每动一项权力都会嗷嗷叫,改革需要反复谈判,阻力之大超出人们想象。”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坦言,对核心权力进行改革调整,可谓“刀刀见血”。
统计数据显示,国务院近年来先后5次清理、取消、调整了2183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60%以上。
尽管改革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社会和舆论层面仍对政府权力过大、干预偏多、管理不善多有抱怨。
温州是民营经济重地,目前仍承受着经济转型升级的阵痛。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对记者坦言:“不管是经济转型,还是社会转型,最终都归结于政府率先转型,真正构建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有限责任政府。”
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在改革权力运行机制的层面就意味着自我限权和分权。
记者在珠三角的顺德、中山、深圳等地采访时了解到,一场以主动、培育、转移、购买为关键词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
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的鹏星社工总部,副总干事舒志勇说,改革后,现在每年约有20%的服务项目是承担政府部门转移的职能。
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兴起,既让政府转移权力和职能有了可承接的载体,也让政府对社会服务有了新的认知。容桂街道办负责人刘英华感慨地说:“和社会组织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方式相比,政府工作人员确实有差距,有压力。”
政社分开实际上是还权于民,分权于社会。全能型政府往往陷入管得太多又管不好的尴尬境地,常常直接面对矛盾冲突,没有缓冲地带。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认为,下一步社会领域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用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去破除、清除社会领域中计划经济的痕迹,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对权力运行改革来说,理顺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是对权力资源重新配置、权力运行方式重新设计。
一个政府简政放权、主动限权分权、节制用权,与市场、社会和谐共治,科学发展的新格局正在通过改革而慢慢浮现。
“入笼”受制,参与、监督保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基层围绕权力运行所做的改革探索,也常常面临内部的阻力,外部的质疑。比如权力公开是否会影响决策效率,所谓改革是否又在走形式,换一任领导是否会变回老样子等等。
面对权力的监督,改革者常常要借助和解放外部与内部的双重推力。
顺德区容桂街道决策和社会咨询委员会目前已是第二届,由40名在容桂生活的社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都不拿政府一分钱,纯粹体现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利。
有一次,街道计划搞一次庆典活动,其中一项是打算花40万元放焰火。计划提交“决咨委”,当场被否决,委员们说,与其把40万元“打上天”,不如在“地上”办点民生实事。
十八大报告强调,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一篇博文这样评论,一是用制度将行政权力关进笼子,使之“慎”;二是真正赋予百姓摸得着、用得上的监督权力,使其“强”。
有行政体制改革领域的学者认为,权力常常不怕来自上层的管束,最怕的是来自司法、舆论和基层的约束。
不少基层改革者建议,整合已有的监督力量,重视新型监督力量,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权力终会“入笼”受制。
许多基层改革者认为,围绕权力运行的改革不受经济基础限制,穷乡富土都能做,关键是想不想主动“晒权”和真正接受监督、制约。
以权力公开、让渡、转移、监督等为核心的改革,表面看是权力运行“开箱入笼”,其实质是在多重风险中找出一条安全施政之路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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