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围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盯决胜全面小康的历史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安排部署,立足平凉市实际,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扶持发展和自力更生相结合,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开发、为农服务、项目带动、多元合作等多种发展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三新一消除”的发展成效,即: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新发展;经济基础较差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新突破;村集体无收入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新来源。全市748个贫困村中的435个“空壳村”实现了村村有收入,提前完成消除“空壳村”的目标任务。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发包及上交收入占51%,投资收益占32%,经营收入占10%,其它收入占7%。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实施意见》,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市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的目标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市农牧局先后3次下发文件,对消除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并建立了周报告、月通报、季督查的工作推动机制,先后进行了5次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制度上保障了消除工作的开展。二是各县区出台了切合实际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指明了发展路径。三是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改革要求,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改革奠定了基础,其中泾川、庄浪两县分别承担国家第二批、第三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泾川县按期完成了改革任务,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庄浪县将于明年10月底完成改革工作。四是按照《甘肃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今年在贫困村新建农民合作社266个,748个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2503个,完成了每个贫困村建立2个以上合作社的任务目标,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实体支撑。五是采取单位帮扶加项目带动的发展模式,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市435个“空壳村”落实帮扶资金2548.28万元,村均5.86万元,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六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全市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2期培训,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消除“空壳村”提供了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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