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馨月 记者梁波)3月5日,记者从盐边县获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县采取“1+ 4”措施,对县城内申请恢复营业和已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截至目前,全县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共计10家。
“1+4”措施即“1”个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场所、设施、环境要求,进行现场核查;“4”项疫情防控措施,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只能提供外卖或送餐服务,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需配有相应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和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对已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安排专人对防疫卫生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记者了解到,在“1+4”措施执行过程中,盐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对餐饮经营单位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消毒、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等情况,以及垃圾桶是否加盖、存放食品是否按要求加膜加盖、是否严格落实分餐制度、打包服务等进行了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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