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军李晓金本报记者唐万贵
近年来,盐边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快捷、灵活、经济的特点,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推出了遵法评理会这一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新方法,构筑起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调解中以案释法,在评理中以事讲法,在生活中尚德遵法,盐边县遵法评理会评出了满意,调出了一片和谐新天地。
5月4日,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盐边县和爱彝族乡顺利社区遵法评理室内,一起纠缠多年的邻里土地纠纷正在激烈但有序的调解之中,两名当事人选择的遵法评理员和社区干部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
经过一上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发挥关键作用的两名遵法评理员都是该社区内有威望的老党员,也是群众自己推荐出来的遵法评理员,在群众中威望高,对两家人土地的界限、划分情况也比较了解,通过依法依理、公平公正提出调解意见,让两家人多年的积怨就此化解。
深入基层调研
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
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力量薄弱、基层依法治理措施乏力、村(社区)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调解过程缺乏制度化规范化,致使农村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甚至演变成越级上访……2017年年初,盐边县委、县政府针对这些问题,设置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一课题,安排县司法局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走访党员干部群众等方式,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等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县各乡镇、村(社区)虽然全面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委会),调解员们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基层调解员干部化的倾向突出,基本上是村(居)干部兼职,群众参与度低,给群众传递了‘有矛盾找上级,找领导好解决、快解决\’的思维定式”,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何荣强坦言,通过走访调研发现,一些群众无论矛盾纠纷大小,常常直奔乡(镇)党委政府,有的甚至找到县委、县政府,导致基层自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基层干群关系。
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模式,拓宽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积极探索一种发现问题在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预防问题在基层的新路子。2017年,在盐边县委的领导下,县司法局根据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工作要求,在部分村(社区)试点推行遵法评理机制,结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经验,在试点村(社区)通过建立遵法评理会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基层自治组织公信力、探索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新模式。组织遵法评理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评道理、释法律、解疑惑、化纠纷、促和谐,在搭建群众自治平台、推进新时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村(社区)遵法评理会根据村(社区)实际情况由7人以上的评理员组成,遵法评理会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委员兼任,具体负责遵法评理会工作。根据村情民意,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将该村(社区)法律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人、妇女代表等推选为遵法评理员,在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居)两委考察,符合条件的由村(社区)调委会聘为遵法评理员,实行3年一聘。
为加强对遵法评理会工作的有效指导,盐边县乡两级成立遵法评理会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遵法评理会工作意见、指导方案,协调和指导工作开展。同时将遵法评理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纳入大调解个案补助(以奖代补),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年终组织考核,对积极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较大的遵法评理员给予表扬,优秀年轻的推荐为村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对工作开展不主动、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遵法评理员及时予以解聘。
遵法评理试点
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2017年9月19日,盐边县渔门镇渔门社区在开展遵法评理员培训后,立即开展了遵法评理实战调解,成功调处了一件居民之间的土地争议纠纷。“老组长说得在理,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我回去就把土地还给谭家。”纠纷当事人严某某在纠纷调解成功后信服地说道。让他服气的正是社区刚刚聘任的遵法评理员刘凡兵。
年过花甲的刘凡兵曾担任过渔门社区上桑园组组长,为人正直,公道正派,法律意识强,深得当地群众信任。这场土地争议纠纷的两户人正是上桑园组的居民,因此两家人都选择了他为自己主持公道。在调解过程中,刘凡兵通过给双方当事人有理有据地分清是非,提出明确土地使用权属和界限划分建议。
这是该县首次把遵法评理会融入人民调解的一次有益尝试,取得了不错效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疑难复杂且时间长久的矛盾纠纷,单靠一两名调解员的依据冰冷的法律条文进行调解,并不能有效的说服当事人。遵法评理会化解矛盾纠纷,在遵法的基础上,着重了依据公序良俗、传统伦理道德、村规民约开展评理说事,化解矛盾。
遵法评理会化解矛盾纠纷呈现出五大优势:一是更加方便群众。遵法评理员就住在村(社区)里,随时可以开展遵法评理工作,让群众不出村就能解决问题,不拿当事人一分钱的报酬,大大方便了群众;二是群众全程参与。群众参与遵法评理员的推荐,调解纠纷由当事各方共同选定遵法评理员,遵法评理员对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若不能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进行调解,不仅会失去遵法评理员资格,还会失去群众的信任,给遵法评理员戴上了必须依法依理评判的“紧箍咒”,群众对遵法评理员的信任度高。三是方法更加科学。遵法评理员在村(社区)里群众基础好,既依法又依理进行评判,会对各方当事人形成舆论压力,有助于纠纷当事人降低诉求,接受调解意见和建议。四是队伍更加稳定。遵法评理员不需要单独发放工资,不受村(社区)换届的影响,只要本人愿意,群众认可,可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有助于调解经验的积累,有利于保持评理员队伍的稳定,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五是效果更加明显。通过遵法评理会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解封,不断提高群众守法尚德的意识。基层干部由原来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变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指导者和参与者,既有利于减轻工作压力,又能建立更加融洽的干群关系。
遵法评理会工作试点成效明显。从去年9月开始,该县又陆续在辖区10个行政村(社区)中推行遵法评理化解矛盾纠纷试点工作。
全面铺开建设
遵法评理会调解成效显著
“自己公平了一辈子,最后却这样,真是让人看笑话”。2017年9月21日,家住永兴镇新民村的梁大爷向参与调解的遵法评理员和参与指导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哭诉到。已经84岁的梁大爷及妻子育有4个子女,本该儿孙绕膝的老两口,却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子女法定义务。要处理好这一问题,需要从情、理、法等方面对症下药,让亲情伦理战胜金钱利益。此次调解,新民村村主任陈加明推荐了新成立的遵法评理会评理员,在宣讲明晰法定义务基础上,以讲伦理、讲亲情的方式做通了老人子女的工作,老人子女的态度发生重大转变,表示将把二老分别接至家中认真赡养。“通过遵法评理员的公平公正评析论理,附近村民也从中接受了一次鲜活地法律政策、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宣传教育。”盐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样的赡养纠纷通过司法途径未必能达到如此效果,往往在法院判决后,子女认为伤了面子有了心结,虽然给了赡养费,却不再从精神层面关心老人。“遵法评理会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政府服务群众的延伸、对社会矛盾的缓冲,让村民有个说事评理的场所,发表意见的地方。同时,通过遵法评理员收集汇总群众民情诉求,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来自基层群众一线的真实呼声,采取有效方式加以解决。”盐边县依法治县办主任李晓康介绍了设立遵法评理会的初衷。
该县渔门社区、城北社区、红格社区等因征地拆迁、小区改造、“两违”整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较为突出,一度成为重大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引起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如何及时有效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在这些社区率先成立遵法评理会,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之中。通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这些社区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遵法评理会这一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盐边县村(社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的又一大“法宝”。有鉴于此,该县于今年年初在全县全面推开遵法评理会建设和遵法评理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群众通过“遵法评理会”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6件。
遵法评理会工作根据民间纠纷和群众诉求难易程度、时限要求、涉及范围、解决途径等实际情况,统筹兼顾、梳理安排遵法评理,让群众有了诉求的通道、说事的机会、明理的地方,让难事变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开展遵法评理活动,对于纠纷类问题开展调解式评理,对于热点类问题开展评论式说事,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类诉求采取现场解答方式为群众解惑释疑,对于建议类诉求逐级上报,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做到事事有人管、有人办。
加强培训指导
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遵法评理会工作全面推开后,盐边县司法局先后多次组织调解骨干、法律顾问和普法讲师团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对遵法评理员进行培训。培训采取乡镇集中组织以会代训、分村(社区)逐次轮训和现场调解“以案释法”示范等方式展开。围绕农村常用的《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和具体典型案例,新形势下农村调解工作,民间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性、意义、范围、技巧、步骤,如何规范化的开展调解工作,如何制作和整理调解卷宗等内容对评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评理员能够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村规民约等知识和工作技能。
去年以来,该县在乡镇共组织集中培训25场次,村(社区)培训182场次,利用纠纷调解“以案释法”82场次,共培训遵法评理员2840人次。此外,该县还积极探索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推进场所、人员、待遇三解决的长效保障机制,营造遵法评理工作良好环境,确保遵法评理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目前,遵法评理会已在该县普遍建立并逐步规范,群众通过这个平台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氛围日益浓厚。“我县探索成立的遵法评理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在村(居)民委员会中下设的群众自治组织,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创新,是民间纠纷化解的工作新形式,是基层依法治理的新生力量。遵法评理新模式的推行,进一步筑牢了群众工作基础,拓展延伸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路径,紧密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我县化解基层矛盾、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遵法评理会工作,及时总结提高,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动法治盐边、平安盐边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绿色崛起样板县作出不懈努力。”盐边县委书记王岩辞强调说。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谭建红)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攀枝花市仁和区、西区、盐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
盐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盐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