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远松记者刘鲲)为更好地关爱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及老人,1月15日,盐边法院干警前往盐边县惠民乡跃进村困难当事人蒋某某与吴某某家中,为他们送去衣服、棉被和鞋等慰问品,为他们带去了院党组的关怀和新春的祝福。
据了解,蒋某某与吴某某系同村村民,2016年6月吴某某驾驶摩托车将行人蒋某某撞伤,经法院判决,吴某某赔偿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6800元。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某独自抚养患有重病的女儿,栽种农作物是其唯一的收入来源。尽管如此,吴某某依然向亲戚朋友借款3000元履行了部分义务。而申请人蒋某某家中上有四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下有三位幼小的孩子,家中的重担全在蒋某某一人肩上。得知两位当事人家中的情况后,盐边法院在单位内部倡议,号召全体干警捐赠闲置的衣服、棉被,为2户困难家庭送去温暖。
在困难当事人家中,法院干警与当事人亲切交谈,转达了法院领导对他们的关心和问候,建议他们照顾好家中的老人,培养好子女,同时希望他们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下一步,盐边法院将继续关爱困难群众,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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