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攀枝花市民李女士到某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手续却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李女士自己从没用身份证办理过任何贷款、借款怎么会有不良信用记录?经她仔细回忆,曾在2013年不慎丢失了身份证。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大和中路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后发现,来自盐边的女子罗某存在冒用李女士身份证行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罗某很快交代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
罗某称,李女士的身份证是“朋友”捡到的,因为和身份证上的人长得有几分相似,罗某便拿着李女士的身份证按揭了一部手机,手机价值2999元,但她并未按时偿还贷款。最终,罗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 记者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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