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依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等情况。2016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深化审计质量效益,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围绕“全力稳增长,奋力破千亿”的发展目标,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经济质量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分别完成56.75亿元、6.15亿元、880万元、23.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100%、151.7%、113%,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狠抓增收节支,财政运行健康平稳。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努力组织预算收入。硬化预算约束,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8.4%。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92亿元(市本级)。积极做好争取资金工作,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29.63亿元(含政府性置换债券资金47.53亿元)。
——落实财税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严格执行“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政策,取消、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减轻企业负担约9.78亿元,增强了企业自身发展活力。建立兴攀产业发展基金,助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聚合资金144.84亿元,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加大民生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共投入民生工程资金58.28亿元,同比增长42.5%,主要投向就业促进、扶贫攻坚、教育助学、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织好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调整钒钛高新区财政体制,增强产业凝聚力和带动力。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政策执行、预算分配管理,并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首次开展市级财政总决算草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能力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
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分别较上年增加36257万元、32934万元,未达到“只减不增”的要求;暂付款中支出挂账金额为19544万元,未及时消化。
(二)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非税归集专户滞留预算收入44291万元未及时解缴入国库。
2.财政专户中以往年度项目资金及经费结余28840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
3.通过计算机大数据分析对比,发现有9份预算文件涉及的省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合计金额4898万元;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未录入“财政支付大平台”。
(三)预算支出不够精细
抽查发现,有3项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决算草案审签情况
重点对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残联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同步开展了5个单位的决算草案审签。审计结果表明,7个单位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账务核算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64.04万元(市质监局158.33万元,市残联5.71万元)。二是市水务局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8.24万元。三是一些单位决算草案编制科目使用不准确。四是全市公车改革后,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销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检查了简政放权、积极财政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财政资金清理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办结率明显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及处置“僵尸企业”情况
开展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建立了重点支持企业“红名单”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做好信贷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于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金融机构新增授信额度不高、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实际利率较高等因素的影响,攀枝花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仍然存在。
2.由于“僵尸企业”的界定概念较为模糊,致其认定和处置工作进度滞后。
(二)工业发展资金使用、财金互动政策执行情况
开展了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和财金互动政策执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资金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筹措和使用流程,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效果未达预期
截至今年3月底,市助钛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共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426万元,涉及4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1个项目没有如期投产,项目厂房和设备已出租,母公司处于破产重组阶段;1个项目虽投产,但各项指标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2.财政金融互动资金引导作用不明显
2016年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规模为4534万元,合作银行拟提供贷款总额45340万元。实际发放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共计1157笔,放贷余额4582.4万元,仅占拟提供贷款总额的10.1%(其中,仁和区1.03%、米易县48.01%、盐边县21.75%),总体比例较低。
四、扶贫审计调查情况
把扶贫审计作为重中之重,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扶贫资金开展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截至2016年9月底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共抽查11个乡(镇)和11个贫困村,入户调查46个贫困家庭。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部署,制定了10个扶贫专项方案和15个专项扶贫工作计划,各县(区)党委、政府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扶贫投入,推进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和拨付不及时
截至2016年9月底,仁和区527.1万元扶贫资金尚未下达预算,仁和区、盐边县已下预算尚未拨付的分别为6927.04万元、2407.55万元。
(二)部分扶贫项目建设滞后
截至2016年8月底,有7个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其中,米易县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盐边县4个项目推进缓慢。
(三)个别帮扶政策措施未达预期效果
2016年米易县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门诊医疗和大病住院救助的比例分别为27.83%、2.83%,享受比例过低,帮扶效果不明显。
五、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强化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
(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市本级、5个县(区)和钒钛高新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777套、基本建成任务8017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98户、农村危房改造4604户,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3个县(区)未完成市级下达的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截至2016年12月底,市级下达的东区棚户区改造开工1770套任务中有234套未完成,西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1376套任务中有208套未完成,盐边县一般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113户任务中有40户未完成开工任务。
2.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钒钛高新区8334.43万元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1257.02万元,贷款7077.41万元)闲置达1年以上。二是东区、钒钛高新区因项目推进缓慢,分别有财政专项资金76.32万元、1321.28万元滞留在主管部门,资金闲置超过2年。三是仁和区金江镇滞留廉租住房租金收入12.15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四是5个县(区)937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68.43万元。
3.保障资源分配和退出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3个县(区)20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享受住房补贴1.12万元、住房14套。二是5个县(区)、钒钛高新区213户保障对象由于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未及时清退,32户违规领取货币补贴5.63万元,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81套。三是西区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11套,其中,10套用于拆迁安置家庭,1套用于置换征地占用的办公用房。
4.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3个县(区)违规将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或公益性项目支出,涉及11795.43万元。二是3个县(区)979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不规范(其中,1个项目160套已基本建成超过1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4个项目819套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三是东区已竣工保障性住房230套未办理产权登记。四是因审核分配不及时等管理原因,西区、米易县321套已办理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年。五是因附属设施不配套或建设进度滞后,仁和区、米易县341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1年以上未交付使用。六是因资金链断裂无力续建、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度滞后等原因,西区2个2013年底前已开工的项目截至2016年底仍未建成,涉及保障性住房190套。
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起,其中,东区2起,盐边县1起。截至目前,东区正在对涉及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查,盐边县已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制度落实、改革措施推进以及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医保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在保险层次、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6年底,全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城市低保户、办证残疾人共计80人。
2.医保经办部门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参保登记78人。
3.财务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市医保局3个基金收入户未及时上缴医疗保险费4.25万元;2016年及以前年度补充保险费408.61万元未及时收回;多计基金收入516.6万元。二是盐边县违规多头开设居民医保基金户。
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攀枝花市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试点工作方案》,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9名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2.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1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2条。同时,根据省审计厅委托,开展了乐山市市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交叉审计”。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认真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审计机关投资审计“转思路、转职能、转方式”,制定了《攀枝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促进政府投资审计职能回归监督本位。对14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竣工决(结)算审计,并对22个省、市重点项目和2个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整体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设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
1.创新投融资政策执行不到位,融资渠道单一,部分项目存在资金缺口
重点抽查的8个项目资金来源主要靠各级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3个项目资金缺口20872.13万元。
2.部分项目落实土地政策不到位
截至2017年4月底,有4个项目未足额供地748.62亩;有4个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因征地拆迁未全面完成,有2个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二)相关制度机制尚不完善
1.一些重点项目退出手续不完善
2016年全市新开工和续建省重点项目20个,已有5个非完工类项目退出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其中,3个未向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
2.重点项目储备库未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
纳入攀枝花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的储备项目1026个,相关部门未对项目概况、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等前期材料进行全面收集掌握。
(三)工程造价核算存在高估冒算
一些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审计核减相关项目工程投资7249万元,审减率9.51%。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产业投资公司、攀枝花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国企改制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并对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状况开展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9年至2015年,相关单位和企业为筹集国企改革资金、处置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作了大量的工作,在盘活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积极构建融资平台筹集建设资金,为推动钒钛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多计国企改制成本,超额度支出改制资金。二是应报未报市国企改革办资产处置收入。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债权债务不真实;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2016年7月以来,市级审计机关共开展的审计(审计调查)项目61个,查处违规金额451.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52亿元,提出整改建议224条,提交审计专报4篇。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审计部门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的,以《审计专报》的形式上报了市委、市政府。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责任。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专题听取市审计局情况汇报,并集体约谈了5个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人和具体负责人;针对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审计部门对涉及的相关单位企业逐一召开整改见面会,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市审计局先后开展企业、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等专项整改督查工作,并对各县(区)审计机关2016年度审计项目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全市审计机关通过梳理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定办结期限等措施,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17年7月底,报告所列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的违规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分别为451.22万元、12.23亿元。其中,扶贫资金审计涉及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企业审计、政府性投资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全面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今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九、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强化预算编制的审核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三是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四是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国企国资监管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力争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三是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一是紧扣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储备一批支撑性强、引领作用大的重点项目。二是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和政策执行,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深化政银企合作,创新投融资方式。三是建立重点项目退出后续管理机制,完善专项督导及协调调度机制,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投资质量效益。四是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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