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学生因玩游戏致伤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考虑到当事人众多且居住偏远,盐边县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该案,并联合县司法局就该案展开 一次法治宣传进学校和送法进偏远山区的普法教育活动。
据了解,2016年4月8日,在学校组织的课间操结束后,原告龙某成与其他10名同校同学玩起了“逮猫猫”游戏。在被被告廖某涛追逐的过程中,跑得较快的龙某成在接近女生宿舍的外墙时,伸出右手触在了墙上,致其右手前臂受伤。随后,龙某成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尺、桡骨中下段骨折。经过20天的治疗后龙某成出院,期间共支付住院费10424.45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某成的损伤程度不够伤残等级标准。
在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主持调解无果后,案件起诉至盐边县法院。原告龙某成的父母认为:被告廖某涛等10名参与游戏的同学和没有尽到管理教育义务的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45000余元。
当天,审判庭设在了事发学校的操场上。在升国旗的旗杆上悬挂国徽,升旗台上摆上几张课桌后,一场巡回审判就开始了。经过近3小时的法庭审理后,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已尽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另外10名参与游戏的学生也无责任,但鉴于与原告共同玩游戏的过程中,原告受到损害,酌情由该10名学生对原告的损失各给予1000元的补偿,补偿由该10名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在审判进行的间歇,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向旁听的当地村民及学生发放了普法手册、印有法治宣传内容的围裙等普法产品,并就老百姓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像这样的校园纠纷十分典型,这次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事发学校公开审理这起案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给偏远山区带去了法治种子,这种做法值得点赞!”一名现场旁听庭审的县人大代表如是说道。
盐边县利用“巡回法庭”“以案说法”推进“法律进学校”,不仅让现场师生和旁听群众了解了庭审流程,也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增强了普法效果,促进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帮助学生们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法治信仰。
刘明先田景燕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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