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雨)1月5日,记者从盐边县财政局了解到,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具体做法为:该县财政局对该县开展代理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查报告省财政厅。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对采购数额较大的项目,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对待供应商提出的投诉、检举。2015年该局接到供应商提出的投诉、检举各1件,均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同时,加强采购人履约验收行为规范,明确责任和要求,特别对数额大、要求高的项目,督促采购人依法进行履约验收,并将履约验收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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