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开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聚焦盐边县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
景文军 本报记者 唐万贵 文/图
盐边县人民法院积极应对案件大幅飙升、案多人少、百姓司法期望增高等司法新常态,立足审判职能和盐边实际情况主动作为,先后在全院落实和探索推进立案登记制、民商事案件分类改革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新路子,不断挖掘法院司法潜能,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
集中审理+巡回审判
轻刑快办机制实际效果好
2015年12月3日,盐边县法院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辖区永兴镇、国胜乡巡回开庭,集中审理了被告人包某某等六人涉嫌危险驾驶六案,六名被告人分别在永兴镇、国胜乡醉酒驾车,该院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其中三人被处实刑,三人被处缓刑,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这下可真得重视了,酒后驾车是有可能要遭判刑坐牢的!”一名现场旁听案件庭审的村民李某说。“这几起案件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处理,既把案子审了,也起到了法律震慑和法治宣传的作用,可谓一举多得,有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盐边县法院刑庭庭长罗德梁道出了新机制带来的变化和发挥出的不一样的效果。
而这仅是盐边县法院运用轻刑快办机制集中审理类型案件的一个小小缩影。2014年以来,盐边县法院直接根据川检会〔2014〕9号文件制定的《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政法委、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扎实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在审判实践中,该院建立了快速审理“绿色通道”。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上的加盖快速办理专用标记即收即立,及时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征求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理,同时,在两日内送达开庭传票、先行完成被告人身份核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事项,并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当日安排开庭日期,对符合条件的同类案件集中安排开庭审理;简化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程序,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了庭审效率,将每起案件的开庭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改革过程中,该院充分结合辖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居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合理配置办案力量,以“轻微快办+集中审理+巡回审理”的方式,极大提高了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的时效性。为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该院对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理的同类型案件安排专人审理并集中送达起诉书、开庭传票,并集中安排开庭审理,原则上当庭宣判。
该院配备刑事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专门负责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形成专人审理模式,并实行案件分类审查。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流的方式,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以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实现司法资源更加科学合理配置。
此外,着力培养办案法官查明案情、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司法衔接机制,由该院起草的《盐边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经共同讨论、联合制定后为该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顺利运行提供保障;与司法局密切配合,根据委托司法局作出的评估意见作为此类案件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监狱机关“无缝衔接”。
仅2014年7月至2015年底的一年多时间里,该院就共适用轻刑快审办案130多件,所有快办案件均在10日内审结,当庭裁判率达到95%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8.37%。
推进民商事案件分类改革
积极应对案多人少新常态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拖欠这么久的工资今天终于有个说法了。”2015年12月25日,随着调解协议的一一签订,攀枝花一家已停业的投资公司与70位员工的劳资纠纷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当事人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
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解决,也是盐边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冯川东去年以来办理同类型案件的第310件。自该院2015年4月中旬启动民商事案件分类改革以来,冯川东主要负责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和人身伤害等三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而像这样“案件分类、法官分工”的民商事案件分类改革是盐边县法院主动适应司法新常态和主动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开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矛盾复杂多样,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案多人少的矛盾与司法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审判资源配置有限的条件下实现审判任务、审判质效与法官能力培养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正是这样的问题倒逼着我院于今年年初在民商事案件中首先实行分案改革探索。”盐边县法院分管民商事案件改革的副院长何跃军向记者道出了该院推进民商事案件改革背后的故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盐边县法院于2015年4月正式启动了分案改革。该院首先整合院机关业务庭资源配置。在立案庭增设一名副庭长,分管立案工作,让调解能力强的庭长从立案事务中抽身出来,与另一名法官共同从事调解及速裁工作;同时民一、民二庭合并办公,由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统一管理两个庭的事务。设5个办案组,对民间借贷及相邻权等民间纠纷、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家事纠纷、合同等五大类别实行专业化审理。
分案改革包含案件分配机制改革、法官分工、案件分类和基层法庭与机关审判业务庭司法功能配置的结合等多个方面。法官分工即根据法官自身的专业特长、偏好以及政治、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对法官进行合理分工组合;案件分类则是指对带有关联性、同一性或共性的案件即审判客体进行科学分类。逐步探索建立起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审理机制。
建立电脑随机分案与庭长手工分案相结合的机制。总体上,在专业化审判团队内由电脑随机分案,以实现资历相同的法官工作量的均衡分配。同时,根据法官专业特长,授权庭长可以进行案件承办人的调整,实行“电脑与人脑”相结合的手段,将案件分配制度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
充分保障老百姓诉讼权
自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盐边县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抓严管。该院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研究和组织部署工作,各分管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正确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登记立案的范围和程序,并对立案庭、基层法庭全体干警、分管院庭领导组织专题培训。该院还积极修订格式化文书,废除不符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的文件,组织研究诉前调解、径行调解等案件分流、起诉材料补正和诉讼风险告知等立案文书格式的修订,确保立案登记工作规范有序。修订完善16类案件举证指引,指导当事人规范收集证据,规范法官释法行为。
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同时根据省高院出台的《关于登记立案流程的规定》,印制了登记立案流程图,以展板形式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便于当事人清楚了解登记立案工作流程,接受当事人监督。“立案登记制改革在破解‘立案难\’,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上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盐边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推动立案登记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立案庭庭长李阳勇如是说。“案多人少是当前法院面临的最大矛盾,面对老百姓日益增加的司法需求等新情况,法院从自身做起,不断挖掘司法潜能,合理配备司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举措,最大限度向辖区老百姓释放法院司法改革带来的最大司法红利,力争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盐边县人民法院院长杜新最后坚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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