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明伟 记者 晏洁)3月24日,盐边县法院立案调解中心调解一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协助一企业的150余名职工成功维权。
原告钱某等6人自2010年6月受聘到盐边县一家民营企业务工,人均月工资2000元。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替原告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金,在数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于今年2月24日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原告的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原告补交社保金以及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
盐边县法院立案调解中心展开了立案前调解。经查,被告2010年落户盐边县并就近招工200余人,被告虽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略高于当地同类企业,但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金。
盐边县法院立案调解中心指出,被告用工现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被告违法用工成本大于依法规范用工的支出,建议被告和县劳动局联系,在其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立即与其雇员协商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日前,被告当庭向原告兑现赔偿金4万余元,并与150余名雇员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
新闻推荐
攀枝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2011年4月23日注:2011年1月1日至今日,全市共计监测113天,达标101天,达标率89.4%。盐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2011年4月23日监测区域空气污染...
盐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盐边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