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潇)近日,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发布《攀枝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长期以来,法律法规对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边界仍有界定不清晰之处,基层行政机关执法权限争议不断增加,该《办法》着眼于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及争议类型、争议协调的原则,明确了发生行政执法争议时提起的程序和材料要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事务办理的主体、流程和时限及协调结果应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意见的执行等内容,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该《办法》的实施,将攀枝花市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的解决纳入了法治化管理轨道,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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