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东人社监罚决字〔2019〕3号
当事人(单位):四川泸州臻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杰
公司注册地址:龙马潭区鱼塘镇龙潭路12号楼
你单位在承建攀枝花“印象巴黎3、4、8号楼”工程拖欠民工工资一案,经查,2018年12月12日我局依法对你单位施工现场张贴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攀东人社监令字[2018]第122号),要求你单位足额支付所拖欠的民工工资,但你单位至今未改正。你单位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9年1月11日我局以公告的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攀东人社监罚告字〔2018〕5号),你单位逾期未来领取该法律文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攀枝花市东区财政非税收入归集户(开户行:商行东城支行,账号:20111001107523)。逾期不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执行本决定,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新闻推荐
家庭与生活报讯(陈泰安记者王文静)2019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攀枝花考点的报名审核工作于3月25日顺利完成。据了解,按照国家...
攀枝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攀枝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