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亚男 记者 彭春梅)近日,2018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1390.2万元全部下达到位。
专项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下达各县(区),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包括贫困户种植养殖业发展等方面,适当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村组道路、小型水利设施。
目前,各县(区)正加紧编制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方案由县(区)级政府批复后实施,资金项目于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完成后,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将结合县(区)方案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行定期指导和督查,并在今年11月开展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市级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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