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攀枝花市养犬户也逐渐增多,但随之而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也时有发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建设和谐幸福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争做文明养犬人,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各位养犬的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依法养犬。养犬市民要自觉遵守《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的相关手续,加强犬只管理和约束,不因养犬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的发生。不带犬只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只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市民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三、卫生养犬。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硬纸板)和塑料袋,随时清理并妥善处置犬只的粪便,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病犬求医期间,不随意外出遛狗,以免互相传染。
四、文明养犬。养犬市民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谐邻里,避免纠纷,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要加强对犬只的驯养,让犬只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防止犬只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强制措施,如带嘴套等。携犬只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人害怕,请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希望广大养犬市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响应此倡议,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而共同努力!
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农牧局
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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