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对攀枝花盒子网咖吧予以初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现予以公示。
名 称:攀枝花盒子网咖吧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5附18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俊辰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中学、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并不得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因违反法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
电 话:3509017
受理人姓名:王非亚李 星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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