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2011)攀西执协字第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李雄所有的坐落于市西区梨康路26号1栋5单元2号(产权证号为:攀房权西房改字第00016370号,原坐落为:西区清香坪六村7-50#)房产赠与给李柏见。请李雄于十五日内携房屋所有权证到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窗口协助办理赠与过户手续。逾期不协助办理,我中心将直接予以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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