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座谈会。利用互联网“智慧执行”。组织当事双方现场交付房屋。执行现场,当事人确认签字。执行干警前往银行处理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开展房屋腾退工作。(本版图片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唐娟 吴阳
近日,攀枝花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强力执行,取得了积极成效。3个月来,执结案件143件,执行到位总金额7.73亿元,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为使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在攀枝花见实效,攀枝花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与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攀枝花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和10家在攀银行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领导小组。强化三统一管理,组织全市执行局精干力量,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入梳理案情,做到对症下药。根据攀枝花银保监分局提供的《各机构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摸底统计表》逐案与金融机构协调研判可执行性,恢复执行65件。对暂无财产线索的,开具律师调查令、发布悬赏公告,发挥金融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查找财产的积极作用;对有抵押物的,引导金融机构配合处置,推动以物抵债有效落实,以物抵债金额占到执行到位金额的80%;对被执行人有发展潜力的,充分体现“留得青山,赢得未来”理念,力促达成执行和解给企业纾困,终结执行33件,分期履行总金额1.28亿元。
优化执行手段,做到内外联动。强化执行系统内部联动,通过“智慧执行”APP与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连线,线上指挥、监督,线下实施;6月23日开展全市集中执行行动,打出声势,打出效果,当日出动干警52人次、警车14台次,查封房产2栋、土地3宗、房屋21套、车辆50辆,冻结、扣划银行存款6500万元、114.46万元,交付房屋4套。强化外部联动,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发布《关于清收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到(逾)期贷款的联合通告》,陈明利害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款,正本清源配合做好诉源治理;每月20日向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失信企业,纳入全市“红黑名单”,推送至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失信惩戒。
坚持执惩并重,做到力度不减。3个月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0人次,起到了积极威慑作用,12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偿还了欠款,两案达成了执行和解;拟拘留5人,鉴于新冠疫情原因未采取拘留措施,但最终5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部分款项;已到位标的90%需要经过财产处置程序,目前仍有1栋商业楼、2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155套房屋、4辆车在处置程序中,处置完毕,到位标的将大幅增加;7月27日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开展百日攻坚战,将进一步带动涉金融案件的执行。
案 例 回 放
案例一
“以打促和”引导有方 潜力企业分期履行债务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竹湖园支行与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5家公司均是攀枝花市少有的上市民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一名被执行人是上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案抵押财产足够覆盖债务,若进行财产处置,执行到位标的额将有大幅提高,但上市企业关联10余家公司,仅在攀员工就有近6000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着全市稳企业保就业的大局。银行深知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并未申请执行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处置。执行法院充分发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打促和”对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扣划存款800多万元,逐步引导被执行人回到谈判桌上,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经回访,执行和解协议正如期履行。
意义: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提下,“以打促和”引导有发展潜力的上市企业的5家全资子公司主动分期履行债务。
案例二
协议确定参考价 效率效果双提升
中国农业银行攀枝花仁和支行申请执行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该案首次执行,处置的抵押物是22项36套机器设备,当时只能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资产处置价,但设备的型号及状态各不相同,评估难度极大,评估公司迟迟未出评估报告,资产处置无法推动,银行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该公司主动来到执行法院,要求拍卖其抵押给银行的机器设备偿还债务,恢复其社会信用。执行法院于5月21日恢复执行,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组织当事人议价确定了参考价,6月11日以29%溢价率网络拍卖成交。
相较传统的委托评估,当事人议价具有零佣金、定价快、效率高等特点,节约当事人处置财产成本,加速财产变现,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另外,针对失信、守信行为,攀枝花法院发布失信人员名单,全市通报“红黑名单”,配合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该案中某公司的社会信用得到较好的修复。
意义:被执行人主动请求法院拍卖其财产,执行法院合法运用当事人议价确定处置参考价,快速处置资产。该案彰显了攀枝花法院司法与普法同步推进,构建诚信社会取得明显成效。
案例三
“僵尸企业”平稳出清 执行到位5.07亿元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西城支行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经最高法二审对债权债务予以确认,标的额巨大。2018年初由省法院指定攀枝花中院执行,该公司主动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约履行,2019年初经银行申请恢复执行。经调查,该公司仅靠几名员工收取已抵押的商业楼租金偿还债务、维持生计,属于“僵尸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刑案被逮捕,各方都不愿推动该公司破产。
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推动“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仅有的上下9层近5万平方米商业楼进行拍卖。根据对商业楼出租情况的逐户调查了解,与银行确定了整栋拍卖的处置思路。最终,商业楼以5.07亿元抵偿给银行,优化了要素资源配置。法院组织银行与20余家租户协调,维持租赁现状,稳定了上千人就业,维护了周边的商业氛围,保障了基本民生。
意义:在零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推动“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执行到位5.07亿元,创攀枝花法院有史以来个案执行到位金额最高纪录。
案例四
释法明理文明执行 农户4年还清欠款
中国农业银行米易县支行与刘某借款纠纷一案,标的额4万元。2012年借款发生,2016年立案执行。刘某因不履行还款义务又不报告财产被司法拘留,拘留第5天,其母愿以家中的山羊担保3个月内付清欠款,经银行同意解除拘留。担保期限已过,但刘某仍不还款。执行法院欲强制执行,与村社干部一起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有理有节释法明理,刘某及家人愿意把家中所有的山羊卖了还债。经调查了解,刘某家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山羊和芒果树,若卖了全部山羊,来年芒果收成不好,这个家庭很可能返贫。为避免刘某家因偿还欠款返贫,执行法院与银行不谋而合,仅要求对部分山羊出售还款,剩余欠款以来年售卖芒果偿还。今年6月,刘某将最后一笔欠款交到法院,此案历经4年终于执行完毕。
目前,刘家已有30余只山羊、近2万株芒果树,俨然一个小康之家。
意义:农户售山羊、卖芒果历经4年终于还清欠款4万元。该案是发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避免被执行人因执行返贫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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