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正富 记者 唐万贵)近日,攀枝花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米易县检察院提请监督的粟某某拟不起诉一案。经评议,采纳了该院拟不起诉意见。
8月17日,该院人民监督办受理公诉科提请的拟对粟某某行贿案作不起诉决定议案。经审查后,于8月20日报送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启动监督程序,并于8月24日召开监督会议。通过承办人汇报案件、质证、询证、论辩、评议等环节,人民监督员作出了同意拟不起诉意见,并将意见送交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转达米易县检察院。
新闻推荐
开机仪式上,主演之一王卫国与白坡彝族乡学生合影。电影出品人兼制片人陈明在开机仪式上致辞。电影主演之一杜...
米易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米易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