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潇)4月1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攀枝花市对正常还款无逾期的借款人已交的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进行清退,符合条件的市民即日起到各办理点履行相关手续后,可领取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顺应职工群众的期盼,落实惠民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已收取的部分保证金进行清退。据了解,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是在原有单位担保贷款较多、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抵押不完善,风险控制难度较大的情况下,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作为处置不良贷款需要而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贷款担保方式的变化,单位担保形式大量减少,个人征信系统逐步完善,职工信用意识和收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增加,职工还款能力增强。基于上述原因,从2012年7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向借款人按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贷款保证金。目前,攀枝花市现有贷款保证金余额2793.4万元。
相关链接
清退条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已经交了保证金;在贷款还款期间未发生过逾期还款情形。
办理要件:贷款保证金缴款收据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竹湖园工商银行三楼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公积金中心盐边县办事处、公积金中心米易县办事处。
办理时限:符合清退条件、要件齐全的当天可办结。
新闻推荐
本报讯(邱福清记者曾仲文特约通讯员易德文)4月10日,米易县召开创建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工作动员会。近年来,米易县档案馆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以馆藏档案资源为重点,开展了魅力米...
米易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米易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