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侨务工作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攀枝花市侨务工作的领导,2008年,市委专门组建了市侨办、侨联党组。今年,市委、政府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时期的侨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坚持把侨务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一部署,对侨务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及时研究解决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了攀枝花市侨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宣传《侨法》,营造护侨氛围
为提高广大干部和归侨侨眷自觉遵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自觉性,市政府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五五”普法宣传工作统一部署,编撰了《常用侨务法律法规汇编》宣传册免费发放,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侨法》,还利用归侨侨眷座谈会、侨务工作会、侨务信访和走访慰问归侨侨眷、侨资企业的时机宣传侨法,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各界及广大归侨侨眷的侨务法律意识,营造了尊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积极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是在各级政协安排和配备侨届政协委员,在本届的各级政协中,有归侨侨眷代表担任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区)政协委员;攀枝花市归侨侨眷较多的东区、仁和区、米易县政协专门设置有侨联界别,依法保障广大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权利。二是市政府制定惠侨政策,在《关于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试行意见》中,把归侨侨眷职工列为不下岗的情况之一。三是市政府把了解侨情侨意,凝聚侨心,为侨服务,为侨排忧解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转办、督办、协办等方式,使反映突出的房屋产权纠纷、子女升学就业、回国定居、退休审批等一些具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四是侨务部门为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问题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归侨侨眷纳入低保;帮扶散居农村贫困侨眷发展生产,积极帮助归侨侨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侨眷的拥护和欢迎。
(四)发挥侨力优势,促进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攀枝花市海外新华侨也在逐年增加,市政府挖掘和利用侨力资源,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之成为攀枝花市对外宣传、友好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渠道,为攀枝花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添砖加瓦。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先后促成农业、旅游等合作项目进攀落户;邀请海外专家来攀枝花市开展科技交流文化交流,邀请李朝阳博士等担任攀枝花市海外联谊会顾问,为攀枝花市的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做了积极有效地工作。二是弘扬海外侨胞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美德,接受捐赠支持攀枝花市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促进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还加强了侨捐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在工程建设和款物使用方面及时向捐赠人通报,杜绝侵害捐赠人权益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对已经建成的侨捐项目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制定了从市到县(区)监督管理三级责任制,落实到责任人,做到“谁受赠、谁负责”,充分发挥侨捐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市政府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但形式还比较单一,内容也不够丰富,范围不够广泛和深入,还存在“圈内热、圈外冷”的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了解不多,对侨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些区县领导干部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缺乏足够了解,对侨务工作不重视,侨务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较淡薄。归侨侨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二)市侨务工作机构不具执法主体资格
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执法主体。攀枝花市在机构改革中,把市侨办挂在市侨联合署办公,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执法主体不符,不能依法行政,影响了侨务工作的开展。
区县侨务工作职能都是划归统战部门,侨务工作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执法主体不明确,直接影响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
(三)侨情资讯掌握不全面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出国留学人员成为新华侨,按《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地方政府侨务机构要根据本人申请来审核认定侨胞身份,但部分新侨民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对此不热心,导致全市基本侨情调查统计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家底不清。
(四)引资、引智和为侨服务的工作亟待加强
近年来,攀枝花市虽然在以侨引侨、引资、引智和开展“侨心帮扶工程”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沿海和周边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以侨引资、引智在攀枝花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个别区县和市级部门还存在“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落实”的现象,有的还有“重引资、轻引智”的倾向,为侨胞投资服务的环境还有待改善。
三、建议
(一)继续加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教力度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继续加大对侨法和《四川省侨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地开展侨法宣传,增强国家机关涉侨部门的侨务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知侨法、懂侨法,贯彻侨法的良好风气。在归侨侨眷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让归侨侨眷自觉运用侨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健全机构,依法行政
市政府要按照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理顺侨办和侨联的关系,解决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侨务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政府还要督促区县政府按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成立相应的侨务机构,配备好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加强基层侨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入开展侨情调查研究,夯实侨务工作基础
侨情是侨务工作的基础,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资源,也是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核心。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调查摸底,广泛深入地开展侨情调研活动,准确掌握侨情变化情况,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急,有的放矢地做好服务和引导。要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新老归侨侨眷、海外留学人员的不同情况和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创新侨务工作方式,使全市的侨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紧紧围绕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引进和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的资金、技术、智力、文化、管理等优势,以侨引侨,以侨引商,以侨促贸,引资引智,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实施“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引导华侨华人回攀考察,深入全面地了解攀枝花;“走出去”宣传攀枝花,拜访海外华侨华人和社团,加强双方联谊,发挥侨胞在海外的作用,帮助在攀企业到海外考察市场、洽谈投资、展销产品,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三是做好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心系家乡,捐资助学的捐赠工作,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好管好捐赠物款,把好事办好。四是引导受助方加强与爱心人士保持联络,定期向捐赠方报告情况,寄发卡片,表达感恩之情。
市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继续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继续关心、关注归侨侨眷的就业、社保、医保等问题,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新闻推荐
本报讯(谭胜华记者刘浩)近日,米易县公安局在攀枝花市区县范围内率先安装并启用了UTM统一威胁认证系统。此举增强了米易县公安网络抵御各类攻击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应对网络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此...
米易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米易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