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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32号、38号、39号、40号审议意见及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摘登 2011年6月29日在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来源:攀枝花日报 2011-07-03 19:06   https://www.yybnet.net/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关于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2010年4月27日第二十九次常委会审议)

1、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在培植重点产业和项目上下功夫。要从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攀枝花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软实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战略高度和调结构、扩内需、促就业的实际要求出发,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加大步伐,切实重视和加强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认真检查近年来对国家、省、市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研究实际,制定好“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及发展布局,并纳入“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抓住重点,切实推进实施,努力实现突破,培植重点产业和项目,打造优势特色品牌。

2、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和效益,带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优化已有场馆设施配置,提高其功能水平和利用效率。拟建场馆设施要做到高起点、多功能、有特色,居于区域先进水平。要加强研究和论证,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实现文化场馆设施资源共享。

3、完善措施,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围绕打造优势特色品牌、加强产业对接融合,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围绕留住和吸引人才,加大对骨干人才尤其是领军人物的培养和激励力度。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1、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加强领导,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调整为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文化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详见攀委办[2010]75号文件)。

(2)认真研究制定产业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为“以文化资源为依托,逐步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力争文化产业年产值增长速度达到10%,拓展和健全文娱演艺业、影视传媒业、出版印刷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业、文体休闲业、文博会展业、信息网络业、艺术培训业等九大产业。提高文化产业对攀枝花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使文化产业在攀枝花市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成为攀枝花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即“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政策推动战略,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实施项目拉动战略,壮大文化产业实力。”文化产业发展已纳入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3月28日,市政府召开第88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了《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3)明确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市将重点培育发展九大文化产业,即文娱演艺业、影视传媒业、出版印刷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业、文体休闲业、文博会展业、信息网络业和艺术培训业。重点项目包括建设5个文化产业园区(攀枝花苴却石文化产业园区、攀枝花包装印务及印刷物流配送园区、西区文化岛、盐边县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仁和俚濮饮食文化产业园区),3个主题公园(东区文化体育公园、东区动漫主题公园、西区西佛寺文化主题公园),2个中心(攀枝花图书电子音像制品物流交易中心、米易县文化艺术休闲中心)。

(4)制定了培育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文化市场开放、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引导文化市场消费、扩大文化市场需求;发展文化中介机构、打造文化交流平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设专业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等。

2、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已投入8700万元,建成了44个乡(镇)文化站和352个村文化活动室,完善了13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基层文化阵地与设施设备、文化机构与队伍、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业务培训、群众文化活动与群众文艺创作辅导指导、公共图书馆(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开放、公益性电影放映9项全覆盖。目前正在积极争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

(2)切实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3)对已建成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加大投入,确保发挥应有的效益。按照已出台的《攀枝花市农村及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十二五”期间,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各投入726万元,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建得起、转得动、可持续”。

3、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按照市政府88次常务会要求报市委常委会审定。《意见》着重明确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加强文化对外交流。在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方面,提出了从财税扶持、用地优惠、投融资扶持、奖励激励等4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2)强化文化政策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关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发展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体系,把发展文化产业水平作为评价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经济质量和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审议意见(2010年8月31日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审议):

1、进一步加强《环评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强化项目业主环保法制观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

2、尽快完善各功能区域、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充分利用环评成果指导、控制、优化城市各功能分区内的项目建设,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3、加大排污企业(项目)监管力度,严格项目准入,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环境容量控制目标、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加大排污企业巡查管理力度,严控外排污染物总量,确保达标排放。

4、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市政府要尽快研究设立环评专业技术评估机构,配备环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环境监理机制,增强环评技术审查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实现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涉污行业和区域全过程监督管理。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1、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的环保宣传;结合2010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以“保护环境、呵护家园”为主题的公众环保知识竞赛;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水环境治理、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土保持等工作进行了采访报道;组织开展了由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参加的“零点”环保执法行动等活动。通过这些方式,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了解环保、认识环保、支持环保。二是加大了对外宣传的力度,先后在中国环境报、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四川环保网、攀枝花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刊载反映攀枝花环保动态、管理经验方面的文章60余篇。三是创办了《攀枝花环境保护》杂志,旨在让社会广泛参与、关注攀枝花环保工作。目前已刊印2期,共组织撰写、发表文章55篇,起到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效果;四是制定并实施了《攀枝花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开展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邀请市民不定期参加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并组织开展了环保知识专题讲座。 

2、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关于加快区域环评工作的调度会,明确要求各工业园区(集中区)在区域环评没有完成前,不允许建设项目落户。目前,全市8个工业园区(集中区)已有2家完成了整合、并园,整合并园后的园区区域环评工作正在开展中。《攀枝花市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于2010年底通过省环保厅批准,目前正在着手对战略环评工作成果转化、应用为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可行性措施进行研究,以指导、控制、优化各功能分区内的项目建设,特别在编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过程中,充分吸收、转化了《攀枝花市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成果,使环评工作成为重大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重点开展了攀枝花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5年)的规划环评工作、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并园后的四川省米易白马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四个重点规划的规划环评已有3个通过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的审查,1个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这些工作的开展,在优化城市布局,避免布局性、结构性污染等更广泛的领域推动了环保工作。目前,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展攀枝花市城市新区规划环评研究和钒钛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环评研究等工作,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为攀枝花市重大发展事项的重要专项,成为优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3、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在建设项目审批上,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十不批”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市发改、环保、住建、国土、工商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全面落实环评前置审批权和环保一票否决权,对凡是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不予批准规划用地,不予进行年检和发放营业执照。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使《环评法》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2)攀枝花市针对发展实际,加强了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环评管理“三个体系”,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标准体系、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体系和建设项目服务指导体系,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得到强化;通过严把试生产闸门和竣工环保验收出口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了环保准入关。按照项目建设规模,2010年全年共审批各类市级建设项目509个,其中工业类项目161个,农业类项目26个,房地产、三产等社会事业类项目322个,项目审批中认真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纳入主要工作范围加以落实。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了建设项目违法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约500多人次,检查项目近300多个,发现涉及未批先建、“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50多个,提出整改要求100多条,责令停止试生产2家,进一步保持了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企业环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环评法》得到进一步落实。

4、第四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强对职工干部的培训。2010年,攀枝花市环保部门派出30余人次参加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并聘请了省内知名环保专家对全市环保干部职工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讲座,大大提高了全市环保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实现了国控、省控重点、减排企业等101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数据传输,重点区域的环境视频安装工作正在进行,科技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专业技术审查机构的建立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并对尽快建立环保专业技术审查机构提出要求,市编委多次研究,正推进环保技术审查机构建设。目前,环保技术审查机构建立工作正在按程序顺利办理。

三、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2010年8月31日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审议):

1、为促进林改后林业的快速发展,市政府要建立好林业资产评估体系和融资平台,使林权、林地合理流转。

2、要根据林改后期发展情况,认真研究放活林木采伐和促进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3、要建立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并根据财力的增加,逐年加大投入。

4、要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1、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攀枝花市林业资产评估体系和融资体系已初步建立,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已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造林规划指导等林业中介服务。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区域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信息发布、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权流转、政策法律咨询、林权变更登记等综合服务。据初步统计,全市林改后以转让、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共流转山林256宗,流转面积27.44万亩,流转金额2100万元。用林权抵押贷款9宗,贷款金额5837万元。

2、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按照“分类经营,分区实施”的原则,2010年盐边县开展了人工商品林按小班面积控制采伐试点,攀枝花市汇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全市编制上报了“十二五”期森林采伐限额。按照“总额控制、分类管理、便民透明”的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改革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制度,赋予林权所有者经营处置权。实行采伐限额总量控制,确保森林资源生长量大于消耗量。鼓励以村、林业合作经营组织或股份制合作林场为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完善采伐限额分配办法,简化采伐审批程序,推行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度,确保林农平等获得林木采伐权。

3、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攀枝花市在全面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上,对市级重点地段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到15~20元/年·亩。将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与补偿收益权有机结合,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享,变以往生态公益林管护由少数人管、多数人看为全体村民共同管护。2010年,攀枝花市已经在仁和区启动了2万亩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今年将扩大补偿面,全面推进市级公益林补偿制度。

4、第四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按照“三民四自”(“民办、民管、民受益”,“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受益”)的原则,市林业局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家庭合作林场等新型林业合作经营组织。目前,全市共创建林业合作经营组织23个。林业专合组织的建立有效改变了林改后林农分散经营、管理不便、防火困难、不利于形成规模优势的状况,较好地解决了森林经营作业、保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十二五”期攀枝花市将以此为基础,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政策和资金层面,扶持和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协会,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承担林业和山区经济发展建设项目,引导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科技助农增收行动百万项目”扶持,加快干果、森林药材、森林蔬菜、野生菌类等村域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山区林业产业发展的动力。

四、关于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审议意见(2010年10月28日第三十三次常委会审议):

1、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纪律作风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2、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切实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突出抓好新招录民警和协勤辅助人员的教育训练。

3、坚持“在运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优化考评体系,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强化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4、尽力做好从优待警工作,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符合民警工作特殊性的经济待遇;加快推进炳草岗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

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

1、第一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着力增强中心意识。在全市公安队伍中大力倡导一切工作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全市社会的平安稳定、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断提升“四个理念”,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和“四个翻番”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改观念,服务大局谋思路,服务发展定措施,公安工作的方向性、目标性更加明确。

(2)着力根植忠诚意识。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公安队伍中进一步培育“忠诚、专业、服务、奉献”的攀枝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实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3)着力深化敬业意识。将警察职业教育摆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当一天农民工”、“体验矿工一日生活”等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走进社区、深入厂矿、“零距离”接触群众,换位体验普通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进一步加深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民警珍视职业、珍惜岗位,把警察职业作为事业来追求,切实增强民警的敬业精神,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着力强化民生意识。以“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评主责、评安全、评执法、评创新、评作风、评服务“六评”活动,广泛收集民情、掌握民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增添服务措施、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200条,改进服务和管理措施188条,优化了民爆物品“一体化”配送制和车管业务“一窗式”办理制,创新地推出了社区车管服务站、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966669"远程电话办理车管业务、交通违法自助查询处理终端等举措,方便了群众,惠及了民生。

(5)着力强化监督意识。坚持市、县(区)两级公安局局长手机号码、互联网邮箱“两公开”及市、县(区)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三长”接访制度,坚持各级公安机关定期向人大、政协、警风警纪监督员、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报告工作的制度,进一步推动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访群众263人次,处理群众来电来信34件(次),均做到了来电必接、来信必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第二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训练工作。按照面向实战、重在运用的原则,对全市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反思,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四大活动”(即“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分层次、分批次、分警种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民警的综合素质、实战技能、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41场(次),培训民警、协警7200余人次,开展各类岗位练兵270余场(次),参训人数9400余人次;在第三届全国警犬技术大赛中,攀枝花市荣获缉毒犬竞赛第一名;在全省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竞赛中,攀枝花市2名参赛民警名列前茅,分别被授予“岗位标兵”和“技术能手”称号;在全省治安系统大比武中,攀枝花市3名民警荣获“一级岗位能手”称号;2名民警荣获“全省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称号;2名民警被聘为省公安厅警务技能教官。

(2)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素质能力。攀枝花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市、县(区)两级公安局局长办公会集中审案制度,出台了刑事、行政执法办案“两个指引”及市公安局内设部门审案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化的执法制度,深化了如实立案专项工作,强化了执法培训,加强了法制监督,全面推行了网上办案,民警执法素质、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明显提升。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无冤假错案,无被撤销的行政复议案,无行政败诉案,无国家赔偿案。米易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3)进一步增强维稳保安能力。市公安局把维稳保安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立业的首要任务来抓,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人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32.92%、41.8%、64.7%,火灾事故起数、死亡数同比分别下降9.1%、100%,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安全监管形势总体平稳。

(4)进一步提升破案打击质效。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既要破大案,也要破小案;既要破案,又要追赃”的案侦工作理念不动摇,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提升破案打击能力的同时,实时将打击锋芒聚焦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将整治重点定位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复杂地区、治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追赃、追逃,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按照中央、省、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原则和要求,立足职能,紧扣实际,大力开展了重点人口、流动人口、行业场所及虚拟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为服务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通过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建立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两口一屋”清理列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3、第三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抓住绩效考核这一切入点。市公安局围绕市人大审议意见,结合绩效考核工作推行实际,对定员、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四定”标准进行了重新研究、修订和完善,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公共部分评分标准》,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民警业务工作绩效作为“考绩”主要标准,实行严格的“考勤”、“考纪”,切实解决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实现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目标,提升了民警工作效能。

(2)抓住作风建设这一关键点。为解决干部“庸、懒、散”的问题,在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了每日工作动态公示制度;为解决干部作为不实的问题,严格落实了中层干部每月到基层当一天民警制度;为解决干部业绩不佳的问题,实行了干部每月报告工作和考核问责制度;为解决民警作为散漫的问题,各级警务督察和纪检部门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活动,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依靠各界监督,进一步转变了公安队伍工作作风。

(3)抓住勤务改革这一突破点。2010年9月份,市公安局推动巡警勤务机制改革,“下沉”了69名巡警到东区、西区、仁和区3个城区分局开展巡防工作。今年,市公安局相继推动案侦民警、交警勤务机制改革,在全市侦查部门全面推行案侦民警搭档制、轮流接案制、现勘技术员派驻制、案件回访制“四项机制”,增添了破案打击内生动力;各交警大队按路段和人头划分了警务责任区,分片包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严格考核,责任到人,提高了见警率、纠违率和畅通率,增强了全市道路交通管控水平。

(4)抓住干部选拔这一激发点。市公安局启动了67名三级班子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拓展选人用人视野,在全局范围内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干部,使一大批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年轻干部找到了展示个人素质和能力的平台,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

(5)抓住奖惩兑现这一着力点。市公安局严格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民警入党、表彰奖励、干部选拔资格认定等队伍管理各环节。今年以来,17名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6名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和嘉奖人员,322名优秀公务员全部从2010年度一级绩效民警中产生;二级以上绩效民警才具备参加三级班子科级领导干部竞聘资格。将2010年目标考核奖发放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按级次拉开差距,奖优罚劣,体现绩效,进一步调动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第四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重视队伍班子建设。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为市公安局选配了政治部主任,交流调整了仁和区分局、直属分局局长及刑侦支队支队长等人选,同意市公安局启动了钒钛产业园区分局组建工作,市公安局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的67名三级班子科级领导干部全部从公安内部产生。

(2)提高民警职级待遇。今年以来,市公安局4名符合条件的民警晋升了县级非领导职务,194名民警晋升了科级非领导职务,104名民警享受了上一级工资和医疗待遇。市政府围绕专业警种、特殊岗位的津贴、待遇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力争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有所突破。

(3)保障和维护民警权益。对民警的投诉举报经核查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公布核查情况,澄清事实;对恶意诬陷的当事人,依法查处;对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组织调查取证,及时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坚决依法惩处。坚持了每年一度的民警健康体检制度,建立了民警健康档案,开通了民警负伤救治绿色通道;保证了民警四年一次的疗养制度;坚持了对基层公安机关、困难民警、优警和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的春节慰问活动;落实了全市政法干警职业风险救助机制,为因公牺牲、伤残、负伤民警提供补助金;为特困民警在校就读子女资助助学金,缓解困难民警经济压力,解除其后顾之忧。

(4)加快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分级投入,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警务装备保障水平。市公安局车管中心、警犬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指挥中心即将正式搬迁,监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经研究,初步计划在交警支队或巡警支队搬迁后,将置换出来的办公楼作为炳草岗派出所办公用房,或重新规划地块用于炳草岗派出所新建,力争早日解决炳草岗派出所搬迁场地长期未落实的问题。

(5)加大队伍警示教育力度。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廉政风险排查和争创无违纪单位、争当遵纪守法民警“双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针对队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和问题,适时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壮士断臂,刮骨疗伤”的决心,强力整饬各类队伍突出问题。坚持“轻违纪、重处分,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从严治警理念,零容忍地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以警示、警醒队伍,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警,努力打造一支党委放心、政府满意、社会认可、群众喜爱的人民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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