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野报道)近日,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以涉嫌窝藏罪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2008年,曾某的弟弟犯下一起故意伤害案后逃匿。案发后,办案民警联系到曾某,告知她一旦有其弟的消息,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2011年5月,曾某的弟弟迫于生活,联系到曾某寻求帮助。曾某念及姐弟之情,遂通过自动汇款机给弟弟汇款1900元。
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曾某在明知其弟是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财物帮助其弟继续逃匿,涉嫌窝藏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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