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11个月内,邓发东等人将43769吨橡胶从越南走私入境,偷逃税款达3.624亿元,这是南宁海关缉私局成立以来,侦破案值最大的一起走私案。作为该案主犯之一,范启胜在案发后一直逃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8月,范启胜落网。昨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对漏犯范启胜作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11月,邓发东(已判决)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国内买家在国外订购的橡胶,从越南偷运入境,并运至国内买家指定的收货地点,邓发东团伙向国内买家收取“保费”(即保证偷运入境及国内运输安全的费用)。此外,邓发东团伙还从越南购买橡胶并偷运入境,伺机卖出以赚取差价。
范启胜明知邓发东团伙从事走私橡胶活动,仍积极参与该团伙的走私活动。其主要负责统计走私橡胶的数量、记账、结算、支付走私各环节的费用、收取收转款、望风等工作,以保证走私团伙的顺畅、持续运作。期间,范启胜参与走私橡胶43769吨,偷逃应缴税额3.624亿元。邓发东等人落网后,范启胜开始了逃亡生涯。去年8月26日,南宁海关缉私局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将范启胜抓获归案。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范启胜伙同邓发东团伙,违反海关管理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运橡胶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共同犯罪中,范启胜是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范启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市中级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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