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9月28日电(记者熊红明 徐海涛)28日上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起走私冻品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参与组织帮助他人将冻牛肉、冻鸡爪等大量冻品从越南走私入境的2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1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6月28日间,被告人项载艺组织人员帮助他人将843481件共计8434.81吨冻牛肉、冻鸡爪等各类冻品从越南走私入境,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自2014年3月22日至6月28日,被告人林卫共走私22882件共计228.82吨各类冻品入境,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刘国艺组织人员帮助他人将115.236吨冻牛肉、冻鸡爪等各类冻品从越南用铁壳船经中越界河北仑河偷运入境,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在当天的集中宣判中,共有28名被告人因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入境,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1年至12年不等刑期。
据统计,从2014年以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冻品类(含普通食品)走私案件32件,7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以上案件共查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冻猪肉及猪副产品、冻鸡、冻鸭以及其他家畜、家禽的冷冻制品9624.5吨,大米、玉米、白糖、芝麻、水果等普通货物19613.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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