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4日下午,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利用淘宝网非法销售卷烟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以他人名义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非法销售产自越南的卷烟。被告人陈某通过QQ号或电话联系互联网上的上家订购上述卷烟,再将客户订单提供给上家,由上家通过快递直接发货给客户。自2014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陈某通过网店非法销售卷烟的经营额近12万元。归案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近12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许承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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