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va
如果一条狗想要“青史留名”,要么它做过什么感天动地的事,要么它得有一位身为文人或名人的主人。比如这条名叫“酷豆”的混血小狗,它的主人爱德华·司徒欧顿不仅是一位专栏作家,还是BBC主持人,并且对遛狗、狗历史、狗艺术颇有研究。
于是,这条本来默默无名的小狗,便成为了司徒欧顿新作《遛狗人日记》中的主角之一。
作者感慨道:当你到了中年而你的孩子到了青壮年时,养狗绝对具有了不同的意义。“我们已经挨过了换尿布和喂养婴儿的枯燥生活,现在更容易接受这种养狗带来的麻烦,而且很可能,尽管我们自己不承认,但我们实际上想念被小孩子依赖的感觉……并通过溺爱自己的狗来填补这一空白。”
不过,作者很反感那种手里抱只迷你小狗当做装饰物的行为,据说专门有个新的流行词来形容这些替代儿童角色的狗——“毛孩”。它通常被用来指那种住在巴黎希尔顿酒店的超级名模和各种名人装在手提包里的浑身发抖、超级小、吃得太好、过度打扮的小狗。
无论你是否养狗,记得不要说别人家狗的坏话,尤其是关于狗儿的外貌。这种话即使是客观的,它和它的主人的自尊心都会受到打击,虽然它的美丑与主人的遗传基因并无关系,而这依然十分要紧。
狗和孩子不一样,狗身上没有主人的基因遗传。但为自家狗儿的外貌感到骄傲,却成了所有养狗人一个普遍的弱点。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大师委罗内斯的这个弱点非常明显:1573年,他被要求在法庭上解释巨幅画作《利未家的宴会》中的某些“古怪之处”。
这个古怪之处是:他把自己的狗悄悄画在画布中心。那狗钦佩地凝视着同样被偷偷加进去的画家自己。最后,画家为此受到了严厉训斥。
类似这些有关大文豪大艺术家对自己的狗的偏爱以及野史,司徒欧顿整理出来很多,故事还颇有趣。不过,与这些文艺界人士相比,位高权重之人对狗的钟情,似乎更具影响力: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对狗的喜爱,几乎奠定了整个英国“犬文化”的基调,人们对纯种狗的追捧也渐渐风行。
但事实是,对品种纯度的崇拜,很早就开始破坏狗的健康。大自然会淘汰基因有缺陷的物种,为进化扫平道路。“现代人却费钱费力地繁育那些绝不会自然繁殖的品种,它们太小、太弱或过于扭曲,在自然条件下无法实现物种传播。”但对于这一点,作者也爱莫能助。
最后,爱德华·司徒欧顿还列了一个养狗的利弊清单,也很好玩。养狗之利包括阻止争吵、提供笑料、监督家里的猫,从不反对你的意见,提供安全的谈话主题等;养狗之弊则包括啃咬东西、带来额外的紧迫家务、把泥爪子踩到白床单上,以及给家里的孩子提供“对家中长辈的弱点进行破坏性批评的机会”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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