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所有的植物都是草木菩萨,静默无声滋养万物;我以为所有的竞争与利用都发生在动物与人的世界,但《种子的胜利》却揭示了一个充满了阴谋与阳谋的奇趣植物王国,原来植物妈妈才是运筹帷幄的“诸葛亮”,于不动声色中让一众飞禽走兽环绕周围,上演生命竞技大戏,而所有的演出落幕,都将有一粒种子破土而出,欣欣向荣。
该书作者索尔·汉森是植物种子的终极崇拜者,他为了搜集各种各样的种子,观察它们在野外的生存环境,研究它们休眠、苏醒,迸发奇异生命力量的奥秘:从自家的后院到西雅图的咖啡馆,从花圃园林到印度喀拉拉邦的香料之路,一路与毒蛇、蝙蝠、啮齿动物为伍,以农民、园丁、探险家、历史学家为师,在田野与实验室的双重发现中,慢慢探寻草木之初的样子,亦如探寻人之初的奥秘。
索尔的导师卡罗尔说“种子是一个带着午餐藏在一个盒子里的植物婴儿”,这就像人类的婴儿从出生之刻起,体内就有着妈妈赋予的天然抵抗力。一粒种子通常包含了植物的胚胎、种皮、营养组织三部分,也可以将它们形象化地理解为植物婴儿、被子、午餐。在婴儿的体内包着一排排精细的根细胞,在种子开始萌芽的最初,甚至不需要分裂出新生的细胞,这些根细胞就会吸水伸展,如同不断充气、膨胀的气球;而丰盛的“午餐”,则为植物婴儿在切断与妈妈的“脐带”后,以各种不同形式完成生命的第一次蜕变提供了充足的养分。
水为植物宝宝提供了来自外界的第一正餐,水也是唤醒休眠的种子的第一闹钟。但种子是如何判别外面世界只是偶尔降落了几滴雨,还是将有持续的水分供养,足以滋养它们伸枝展叶?是种子表皮具备神奇的天气及环境探测功能,还是它们暗藏着其他奥秘?为何有些种子能够沉睡百年甚至千年,依然保持生命活力?书中没有提供终极答案。人类的科技发展永无止境,但对于生命的奥秘,我们始终都只能做个小学生,一粒种子,就是一部来自大自然的天书。
世界上是先有喜欢搬运果实,长着可爱大牙的啮齿动物,还是先有各种各样的坚果?索尔·汉森说这是一个动物与植物彼此展开的军备竞赛,它们在协同进化。植物妈妈为种子穿上厚厚的防护甲并非天性使然,她需要这些不会飞、没有腿的宝宝,借助外力脱离妈妈的怀抱,到距离妈妈稍远的地方去独自生长。而为了躲避食肉动物的攻击,啮齿动物就会把这些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撬开外壳的坚果,带回自己的洞穴,条件允许的时候,还要把它们分别藏在不同的坑洞中,以备不时之需。植物妈妈当然没有这么无私,它送给啮齿动物的可不是单纯填饱肚子的祝福,如果这些大鼠小鼠们,在没有吃掉种子之前,就已搬迁,或者忘记了自己的藏宝洞,那最好不过,或者这搬运工不幸成了其他动物的腹中餐,而种子在洞穴中安然度过休眠期破土而出,植物妈妈依然会深感欣慰。
植物妈妈既养育了那些大门牙的动物,又因它们的意外而让种子婴儿成功度劫,这是怎样的相爱相杀?自然界又是如何在这种生死循环中形成了奇妙的生态平衡?
植物世界里遍布英雄,它们没有可以逃跑的腿、可以防御的嘴,那么用自己的身体分泌生物碱、单宁酸、酚,或者其他化合物,击退敌人,就成了植物的守成之道。此中高手如辣椒,当真菌不断攻击那些味道淡的辣椒时,一种味道更浓烈的辣椒便从这种生命竞赛中脱颖而出,与真菌展开竞技,最终地球上遍布那种可以给人类的喉咙带来灼烧感,而后又慢慢变得令人愉悦的特殊食物。这中间还有感觉不到灼烧的鸟儿在为辣椒搬运种子,还有各种饥饿的哺乳动物在不断地提醒辣椒:大自然生命的竞技从未止息。
丰富的植物世界,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生命奇迹,不论是咖啡豆与猫的亲密接触,还是蝶与花的倾世相恋,抑或蒲公英的飞翔绝技,它们都是植物历经数亿年生命进化,形成的与天地万物的相处之道。植物,虽不是草木菩萨,但它们是这世界最神奇的魔法师,它们生机蓬勃,则万物生机蓬勃,它们萎靡不振,则世界萎靡不振。种子是万物出发的原点,种子的胜利也是万物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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