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鹏彬“一家具店广告标示展销‘意大利聚酯漆家具\’,消费者理解为是意大利进口家具,实际上只是用意大利进口漆涂的家具。”市民在消费中往往会碰到各类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昨天上午,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约谈12家大型超市、商场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商家限期整改各类虚假宣传行为,1个月整改期后,工商部门一经发现将从严进行查处,根据不同情节,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超市、商场中常见的虚假宣传有哪些类型,消费者如何分辨,就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经检支队负责人。
内容“真实”的宣传也会误导人?
市工商局经检支队负责人介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主要包括两种行为类型:一是虚假宣传;二是引人误解的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客观事实不符,像把非获奖产品宣称为获奖产品,把国产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等等,就属于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宣传则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通常情况下,虚假宣传必然导致误解,但引人误解的宣传并不一定都是虚假的。即使宣传内容是真实的, 也可能产生引人误解的后果。
如某家具店广告标示展销“意大利聚酯漆家具”,消费者都理解为是意大利进口家具,而实际上只是用意大利进口漆涂的家具,这则广告似乎难以认定为虚假广告,但它确确实实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发生误解,进而作出错误的购买判断。
虚假宣传有哪些形式和内容?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从形式上讲,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广告和其他方法实际上已涵盖了所有能够使社会公众知悉的各种宣传形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中所指的“其他方法”作了更详细明确的规定,“其他方法”主要是指:1.雇用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2.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3.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4.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者解释;5.利用新闻媒介作虚假的宣传报道。
从宣传内容来讲,经营者不得就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换言之,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上述任何一方面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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