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创
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冲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8月5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交警祭出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不难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
如果对冲红灯的行人按照规定罚款,对被罚者而言区区20元的罚款九牛一毛,缺乏分量难以震慑。推出“戴绿帽”的招式,是深圳交警的刻意为之还是无意所为,撇开这样的争论纠结不谈,从为闯红灯者戴上绿帽子这件事本身而言,成效有之争议亦不断,当局被罚者羞赧,局外看客兴奋,其实道理很简单,绿帽子之所比小红帽来得更猛烈、更有效,其实打的还是“面子”牌。
一方面,“绿帽子”的特殊寓意总是给予人联想,戴上了就被赋予了某些象征性的意义。穿上马甲、戴上帽子,挥动小旗指挥交通,当一回交通指挥者,这在各地交警治理行人闯红灯的实践里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以往志愿者式的小红帽摇身一变,被绿帽子取代。如此一来,“万花红中一点绿”,绿出了一丝新意,戳中了“闯者”怕丢脸、怕丢份的公共心态。
另一方面,虽说深圳交警执意否认绿帽子系刻意设计,只是与马甲配套的遮阳帽。但依笔者看来,深圳交警的“绿帽子”招数却与“绿灯行”的马路规则不谋而合,不过我们要看到,戴上了绿帽子留下了闯红灯的阴影,这暗淡的阴影会不会被下一次红灯照亮,习惯性地再闯一次?
简言之,如果“绿帽子”真是深圳交警的发明创造,那对于整治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来看,也只能是一个“面子”工程,揪不到本质。既然红帽屡戴屡败,更换个颜色、附加个寓意,绿帽就能根治违章?非也,既然自律靠不住、体验式处罚行不通,可供参考的就是提高“闯红灯”违章成本,课以重罚,要么学习新加坡等国,严罚闯红灯者,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必要时候兼施刑事处罚。要么在个人征信体系引入公众行为考量,为闯红灯立下禁区,引导不敢闯、不愿闯的交通新风尚。
可以想象,身穿绿马甲、头戴绿帽子,哪怕再混搭上清一色的绿裤子、绿鞋子,如果不从制度出发,不从处罚着力,不从内心改变,纵披有一身盎然的绿意,恐怕也改变不了那颗悸动的闯红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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