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科恩 文学报
每一部备受赞誉的文学作品背后,都有一个巨大的仓库,装满了素材、选择与看起来毫不相干的奇怪装置。从情节、人物发展,到对话和视角,每一个小说家都为故事的每一个元素投入过极大的,甚至强迫症式的努力。
内容选自英国出版人理查德·科恩《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一书,该书从专业出版家的视角潜入从托尔斯泰到斯蒂芬·金等一流作家的脑海,看他们如何解决具体的、棘手的、写作技巧方面的问题。选摘内容关于名作家们是如何写出那些令我们惊奇的开头的。
01
如何起笔?我脑海中浮现出作家盯着一张白纸(如今可能是电脑屏幕)的画面,好像举重运动员在估量硕大的哑铃,似乎写下一个词都困难重重。来杯咖啡吧——再来一杯,赶紧发一会儿邮件,然后散散步,甚至还要再打个电话。拖延许久,灵感终于袭来:关注点与最初的计划完全不同,可能要好得多。道格拉斯·亚当斯是怎么说的来着?“我喜欢截止日期,我喜欢听它们嗖嗖飞过。”
格特鲁德·斯泰因喜欢在写作间歇看奶牛,为此不得不去乡间写作。伍迪·艾伦常靠淋浴找灵感。战后英国那些伟大的女性小说家们,如艾丽丝·默多克和缪丽尔·斯帕克想不出令人满意的开头就绝不动笔。“小说是一项漫长的工作,”默多克解释道,“开头错了,后面可就不愉快了。”约翰·欧文(此处我刻意塞进一些例子)的每部小说,却都是从最后一句开始写的。
博学的小说家乔治·斯坦纳动笔前,会找出一页相应语种的“一流之作”大声朗读,常常要到熟读成诵的地步,“但所选文章必须和写作主题无关”。在《鼠疫》中,阿贝尔·加缪安排自己的人物约瑟夫·格兰德不断重写小说首句,每次都只是微调。
开头之难,众所周知。E.L.多克托罗讲述了给女儿的老师写请假条的故事。他提起笔,然后想:“不,不能这样写。”又重新开始,第二稿仍未达到标准。几稿下来,揉皱的纸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小姑娘慌了。最后妻子进来,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干脆利落地写完了要求的请假条。多克托罗总结道:“我想努力写出完美的假条。这段经历极具启示意义,说明写作很难,尤其是字数较少的体裁。”
并非他一人有这样的感受。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才子罗伯特·本奇利为《纽约客》撰稿时,坐在打字机前为开篇发愁。他站起身来,和几个朋友聊天,一小时后又回到桌前。再次整理思路后,他打出了一个“The”,然后离开去大厅参加欢快的聚会,但内心的不安促使他回到桌前。他坐下,重新打起精神,敲出了三个新词,“……去它的”,随即又走入了狂欢的人群。
02
在A.A.米尔恩的《小熊维尼》中,身份不明的叙述者是这样开始故事的:“很久很久以前,距今很长时间以前,大概是上周五……”具体时间并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我们即将躲进幻想世界。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表达可上溯到1380年,不过直至1600年才逐渐变成口头叙事的常见开头。其他语言中也有与之类似的说法,或更模糊的表述——爱沙尼亚语中说:“在七大陆和海洋的那边,住着……”古阿拉伯语中对应说法的字面意思为:“在最古老的日子、岁月和时代中,曾经有,哦,曾经有……”而坦桑尼亚的伊拉库族语中则是:“我记得我们的父亲曾告诉过我一些事……”
故事讲述者用固定用语表明即将进入虚构世界,邀请读者从现实生活踏入虚构之境。(19世纪90年代,罗伯特·格雷夫斯的父亲给他们讲故事时总会以“然后老园丁用红手帕擤了下鼻子……”开头)但从何时何处开始叙述,才是好开头呢?
开头这个难题困扰了许多作家,好像必须深吸一口清新空气(或清一清嗓子)才能开始。格雷厄姆·格林《恋情的终结》的开头几近道歉式:“故事本身无始无终;人们从经历中任意选取某个时刻,然后以此出发,观看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事情。”
赛前想起前辈的举重运动员,会有很重的心理负担。早在《英国病人》中,迈克尔·翁达杰就表示:“许多书在开篇时,作者都会营造井然有序的氛围,下水时静静地划着……但(和非虚构类作品不同的是)小说则从犹豫或混乱开始。读者无法真正保持平衡,闸门堤坝打开,他们便随着水流奔涌向前,一手扶船舷,一手抓帽子。”其实小说是可以慢慢展开的——从奥斯卡·王尔德1890年的《道林·格雷的画像》,到阿兰达蒂·洛伊1997年的《微物之神》,我们看到的开场白都有关天气。
作者: [加拿大] 迈克尔·翁达杰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同理,非虚构类书籍也可以用轰动性或夺人眼球的文字开场——以伊莎多拉·邓肯的自传为例,书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最初的记忆是一场火,我记得自己被从楼上的窗户扔进一名警察的怀中。”但非虚构类作品一般是具体的——作家或多或少了解将收获什么;而小说,却要与其他所有已出版的小说竞争。
只有一本书能这样开篇:“最初有一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公元1世纪左右,不时被称作“笔名—朗吉努斯”的异教徒在《论崇高》中称赞《创世记》的开头十分出色,因为作者“理解并充分表达了神的力量”。另一位《圣经》学者则评论说,“最初”是“最令人满意的开篇”。但问题来了,除了让故事开始,还要考虑,怎样才能吸引读者注意?
在关于好莱坞的闹剧《笑气》一书中,P.G.伍德豪斯整个开场都用来写——开场应该是怎样的。类似于伯蒂·伍斯特的人物雷吉·哈弗绍特正在尝试写第一部小说,他偶遇朋友(很久之后才反应过来这位朋友当时醉了),坚持要为对方读一读自己写的开头,听完黔驴技穷的糟糕描述后,朋友评价道:“讲故事的首要原则,是开篇就亮明人物、时间、地点和原因。你还是从头再来吧。”
03
从小说诞生之初,作家们就努力避开过于正经的开头。威廉·萨克雷《名利场》的开场并没有惊人的宣言、家庭对话或吊胃口的诱饵,而是安排了一段舞台监督的“幕前笔记”,总结读者接下来要读的内容:
这里满是吃吃喝喝、男欢女爱、抛弃情人、大哭大笑、吞云吐雾、欺骗打斗、载歌载舞和虚度时光。有推推搡搡欺负人的家伙、向女人抛媚眼的花花公子、小偷小摸的贼、四处巡视的警察、在摊子前大声吆喝的庸医(跟我们抢生意的庸医,让他们死于瘟疫吧!),还有盯着盛装舞者的乡巴佬和可怜的老杂耍演员,而此时此刻,手脚利索的小偷正在从后面掏他们的口袋。
这不仅铺出了后续事件的全景图,还充满戏剧性——自然不同凡响。约四十年后,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选择以“通告”开场:
想在叙述中寻找动机的人会被检举,想寻找道德感的人会被放逐,想寻找情节的人会遭射杀。
吐温不只是在利用为小说的讽刺性辩护绕开创作开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确定了叙述的声音。他迷住了我们,我们想继续读下去。
作家们还有其他奇思妙想。凯特·阿特金森的第一部小说《博物馆幕后》荣获惠特布莱特年度之书,她在随后的第三本小说《古怪情感》中给了三个不同的开头。菲利普·罗斯《波特诺伊的抱怨》并未使用连贯的独白开场,而是仿写了一段医学词典对标题的定义。
当代小说家中也有人引用文学作品开场(如斯蒂芬·金的《撒冷镇》),而马丁·艾米斯的《金钱》则以主人公的自杀留言条开始。托妮·莫里森小说《家》的开头“这是谁的房子?”甚至不是正文的一部分,而是题词,引自作者约二十年前创作的连篇歌曲。
04
这些都是作家的小绝招,但均为孤例。论及首句,我最常联想到的特质是叙述声音瞬间确定,能够吸引人继续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开篇很出名,不太热情,但引人入胜:
要是你真想听故事,估计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在哪儿出生、肮脏的童年是怎么过的、父母做什么、我出生前他们过得怎么样,还有其他那些《大卫·科波菲尔》里面能看到的破事,不过说实话,我不想说那些。第一,说那些东西我嫌烦,再就是,要讲了关于父母的私事,他俩准要气得吐血。
叙述声音立刻就确定了:这个少年离经叛道、玩世不恭、满脑子血腥的想法,不同寻常,但也(不确定,从故事叙述者来看)很有趣。
还可以举出其他例子,如萨巴蒂尼的《丑角》:“笑声和对世界疯狂本质的认识,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如达芙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昨夜,我又梦到重返曼德利庄园。”
基调很重要,但它好比墙上的油漆,不是墙体本身。无论第一句话说了什么,均需与下文相关。在马尔克斯讨论卡夫卡《变形记》的同一期《巴黎评论》中,他提到了何种元素需将影响力扩展到第一句话之后。“第一段是一大难事”,他写道:
我在第一段上花了数月时间,一旦完成,剩下的自然就出来了。在第一段中,你需要解决书中大部分的问题。主题确定了,风格和语气自然就确定了。后文都将以第一段为样本,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琼·狄迪恩评论道:“首句难,难就难在你可能会被卡住,其余的文字都将从这句话中流出。等写下开头两句话,你的其他选择就全部消失了。”而读到加拿大作家梅维斯·迦兰的话,你会更加欣慰——写作“就像谈恋爱,开头是最美妙的”。
内容选自
《像托尔斯泰一样写故事》
作者: [英] 理查德·科恩
出版社: 后浪丨大象出版社
译者: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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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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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加缪到马尔克斯,他们的写作愉悦感一半竟来自修改开头 | 此刻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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