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教堂前的广场上,一名美丽的吉普赛姑娘跳起弗拉明戈。她有着乌黑靓丽的眼睛,阳光在漆黑的发间来回移动,掀起缕缕金丝。她的脚飞快跳动,像是迅速旋转的轮辐,全然不见踪影,两条棕色胳膊环绕腰肢,盘旋而又伸展,轻拂着犹如两条丝带,灵巧的发辫盘绕于脑袋周围,缀满金属饰片,在阳光中闪闪烁烁。她那妙曼的身段,惊人艳丽,灿烂的形象,即使是在阳光底下,也能散放出闪耀的光芒。这个姑娘名叫艾斯梅兰达,一登场,就牢牢地扣住了众人的目光。
来到人群中的艾斯梅兰达,犹如天外来客一般,不沾染半点尘世之气,象征完美与至好(perfection and the highest good),她的舞姿勾起了人们心中最原始的冲动以及最无限的遐想。主教克洛德·弗洛罗、流浪诗人皮埃尔·格兰古瓦、国王近卫队军官菲比斯·沙多培尔、敲钟人卡西莫多无一不被其倾倒。至好之物之所以被冠名为至好,是因为人人都能看到它,人人都有意将其独占,但只有极少数者才能亲近甚至得到它。到底谁才是那个最有资格获得至好之物的幸运儿呢?——十九世纪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借小说《巴黎圣母院》向读者抛出这一问题。
雨果将五人安排在同一段故事之中,以他们之间的情感追逐为主线展开叙述。但《巴黎圣母院》并非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也非简单的道德说教,否则雨果没有必要将故事背景设置在1482年这样一个世纪之交的转折点上。仔细阅读就能发现,五个形象被赋予了不同的历史隐喻,他们拥有不一样的社会地位,秉持迥异的价值信念,分别象征了浮现于变奏时代的五类群体。雨果试图用一部小说的体量向我们呈现跨越百年的历史图景。
跨越百年的历史图景
吉普赛人与犹太人类似,属于跨境民族,据历史学家考证,他们原居于古代印度,最早于十世纪前后开始外移,后来遍布整个欧洲大陆。对于那些土生土长的欧洲而言,吉普赛人是一批四处流浪的外来人。英国人称其为吉卜赛人,法国人称其为波希米亚人,西班牙人称其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人称其为茨冈人,阿尔巴尼亚人称他们为埃弗吉特人,希腊人称他们为阿金加诺人,至于他们自己,则自称为罗姆人。由于流浪的生活习性,吉普赛人并没有建立什么持久稳定的产业,而是发明了诸如流动马戏团、占卜等易于迁移、无需依赖固定土地的谋生手段。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弗拉明戈——一种街舞——成为了吉普赛人的文化象征。
《巴黎圣母院》发表于1831年,当时正处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巅峰期。所谓浪漫主义,是一个相对于理性主义而提出的概念。思想史家用理性主义一词指称西欧十七十八世纪伴随启蒙运动而形成的主流思潮,用浪漫主义一词描述十八世纪末形成的后启蒙时代思潮,认为后者是对前者的回应。理性主义相信历史是确定的,认为世界的运作受到了一系列固定规则的支配,并主张人类有能力且有必要去掌握甚至利用这些规则。浪漫主义态度相反,其强调个人感受,崇尚私人情感,认为这个世界存在着各种意外,主张以审美化甚至神话化的眼光来面对过去和未来。贝多芬的交响曲、雪莱的诗歌、福楼拜的小说等作品,都可归并为浪漫主义传统。弗拉门戈是一种以身体为媒介的表达方式,其动作灵活且狂野,所以自带浪漫主义气质。雨果安排艾斯梅兰达以弗拉明戈舞者身份登场,呈现了十九世纪知识精英所普遍青睐的“至好”形象。
雨果将故事背景设定在1482年,距离发表时间1831年大约三个半世纪。在这三百多年的时间里,西欧社会经历了物质财富的指数型增长,历史学家将这段时期称为现代,用以区别先前的中世纪。中世纪社会的发展模式以庄园领主制为基础,俗称封建主义。由于人们依旧停留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的阶段,物质财富的积累主要以扩大土地面积为目标。土地面积与食物产量成正比,拥有土地就拥有一切,所以那些拥有大片土地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也就成了统治阶级。在《巴黎圣母院》中,主教克洛德·弗洛罗拥有财富、知识、名望,是宗教精英的象征,国王近卫队队长菲比斯·沙多培尔来自上流阶层,是长着漂亮脸蛋的军官,在中世纪属于骑士阶层,象征政治精英。克洛德爱慕艾斯梅兰达,但艾斯梅兰达偏爱菲比斯,克洛德嫉恨菲比斯。这关系让我们联想到中世纪的政教合一:当宗教事务与政治事务重叠时,利益纠葛从来无法理清,斗争事态往往层层升级。
相比而言,现代社会的发展模式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物质财富的积累以扩大资本——即有扩大再生产功能的要素——为主要目标,俗称资本主义,能广泛控制生产要素的人是现代社会的统治者,即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式发展不仅带来显著的物质成就,还会加重社会的纵向分层,处在社会金字塔上端的资产阶级拥有了更为充足的空闲时间。为了填补时间上的空白,资产阶级开始升级“精神生活”,有的追问宏观的形而上问题,最后凝聚成了理性主义,有的关照微观的自我内心世界,逐渐催生了浪漫主义。在小说中,“富于理性精神,信奉开明哲学”的诗人格兰古瓦是理性主义代表,至于艾斯梅兰达,她善良、天真,虽然生活在流浪汉扎堆的贫民窟,但出淤泥而不染,是浪漫主义化身。
诗人和吉普赛姑娘都是流浪者,曾建立过有名无实的婚姻,两者间的关系犹如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往来:源相同,道不同,虽然齐头并进,但最终分道扬镳。教士、军官和诗人各有天赋,有着不一样的生存技能,他们都曾利用自己的优势短暂地俘获过艾斯梅兰达,教士凭借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军官仰仗的是天生迷人的外表,至于诗人,靠的则是机灵和运气。但是,和艾斯梅兰达“最终在一起”的并非他们中的任何一位,而是敲钟人卡西莫多。卡西莫多象征苦难,走到哪里都令人避让,就像中世纪的麻风病人。他深爱艾斯梅兰达,不仅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向他表达善意的人。
艾斯梅兰达与她的爱慕者们
相比于现代人那种潮气蓬勃、渴望成就的心态不一样,中世纪的人对于生活不会报太多希望。当时的人们普遍营养不足,妇女难产死亡率和儿童夭折率都很高,人均寿命只有三十多,人口增长非常缓慢。对于任何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个体缺乏抵抗力,只能寄希望于宗教带来的平和。在这样的环境下,唯有那些成为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的人才能够过上相对体面的生活,因为他们有能力垄断希望与未来,但获得这一身份的主要机会来自于出身。至于那些出身底层的劳工和农奴,只能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为生存而挣扎,就像卡西莫多一样。希腊哲学家将这种情况称作命运的安排,基督教称这是神的意旨(divine providence)。若干年前雨果参观圣母院,在两座钟楼之一的黑暗角落里发现墙上留有一处手刻的希腊字母串ANáΓKH,意指命运。雨果在《巴黎圣母院》的序言中提到,他创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阐释“命运”。
人们在日常情况下使用命运一词时,常带决定论色彩,指的是存在一种超越个体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依赖人的行为而改变,但它可以左右人的行为方式。现代逻辑学家将命运等同于必然性(necessity),指的是“当特定条件满足时,一类事态必定会显现”的情况。比如,张三走在雨中,他没有带伞,结果被淋湿了。在这句表述中,“走在雨中”和“没有带伞”是两个条件,当这两个条件满足时,“被淋湿”就成了必然显现的事态。在这里,“走在雨中”和“没有带伞”安排了张三“被淋湿的”命运。若要改变“被淋湿”的命运,就必须改变条件,即要么躲在家里,要么出门带伞,再不来就是让天空别下雨。艾斯梅兰达的登场犹如新兴力量对于旧社会的冲击,她撬动了人们的心态,给个体命运的改变创造了条件——或者说,希望。
作为教士,克洛德本该隐忍与克制,秉持禁欲主义,但当他见到艾丝美兰达时,过去的信念几乎在顷刻之间崩塌。克洛德躲在教堂的暗处凝望广场上的艾斯梅兰达,那体态与舞姿犹如法术一般,将他从彼世拉入尘世。克洛德命卡西莫多绑架艾斯梅兰达,但被军官菲比斯解救,后又刺伤菲比斯,并设计陷害艾斯梅兰达,令其做替罪羔羊。他动用自己的权力去和艾斯梅兰达“做交易”,逼迫姑娘接受他的爱意,否则就要接受审判。但艾斯梅兰达拒绝了权力的邀请,因为她来自“新时代”,不再需要为土地而折腰。克洛德看到了新事物,却依旧活在旧时代。老人碰到新问题依旧习惯动用老办法,他是一个不合时宜之人。
军官菲比斯从卡西莫多手上救走艾斯梅兰达,凭借迷人外表俘获了艾斯梅兰达的心。艾斯梅兰达想嫁给菲比斯,奈何菲比斯只是一名花花公子。女人这档子事,他拥有广阔的选择空间,而艾斯梅兰达,只不过是世上众多女人之一,何况还是一个街头卖艺的丫头。对于政治精英而言,婚姻需要门当户对,因为只有和贵族联姻才能够获赠大量土地,丰富家产,巩固甚至扩大自己的统治地位。菲比斯并不在乎艾斯梅兰达,所以当艾斯梅兰达身陷囹圄时,作为当事人的他,完全可以表现得像个若无其事的局外人。艾斯梅兰达渴望爱情,可爱情是一件奢侈品,尤其是在风雨飘摇的年代里,爱情只不过是景上添花之物。菲比斯不欣赏也不需要爱情。
确实,爱情被当作婚姻的首要条件是十八世纪之后才被广泛接受的理念,它是浪漫主义运动制造下的产物。在此之前,婚姻的安全意义一直优先于审美意义。作为一种命运共同体,婚姻能增加单个人的抗风险能力,所以它是一种优化生存的策略。雨果给艾斯梅兰达安排了一场和诗人格兰古瓦的婚姻,也是故事中所讲述的唯一一场婚姻,但那场婚姻的意义正是为了保全诗人的性命,它出自艾斯梅兰达的善良意志而非他的私人情感。情感传递以双方互动为基础,而善良意志只需单向传递。艾斯梅兰达和格兰古瓦之间并不对等。虽然艾斯梅兰达救过格兰古瓦,但当艾斯梅兰达需要他伸出援手之时,格拉古瓦逃走了。理性主义者往往精于计算的得失,他害怕风险,可以通过自我说服的方式回避责任,所以他不配拥有艾斯梅兰达。
雨果告诉我们,就可见的人类历史而言,男女结合的首要原则正是生存策略的优化,而非情感的安顿,绝大多数个体害怕风险,所以他们甘愿接受命运的安排,主动屈服于生存的压力。无论是克洛德,还是菲比斯,又或者是格兰古瓦,在新时代到来时,谁都没有意愿或能力去挑战命运,唯有卡西莫多这个例外。
成为例外
十五世纪中叶,古登堡印刷术问世,从此,识字不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文字是知识的载体,福柯说,知识即权力,所以能够垄断文字的人也是能够垄断权力的人。中世纪时代,识字技术只有少数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以及团结在他们外围的人才有机会掌握,但古登堡印刷术打破了这种垄断,尤其是当资本主义兴起后,技术加速扩散,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有机会识字,并掌握知识。人一旦识字了,他就有生产知识的动力,继而让他产生获得更大权力的冲动。当拥有知识的普通人多到足够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时,他们就团结起来,开始制造新的话语,并借此挑战旧时代的统治阶级。理性主义就是这样一种话语,它挑战天主教主义和封建主义。
天主教主义称人有原罪,所以要人赎罪。理性主义者认为这是一种宿命论,目的是利用封建主义时代的无知,让人接受被奴役的现状。为了免于奴役,人就要让自己变得有知识,学会使用理性去反抗这种宿命论。理性主义者宣称,理性是一个没有门槛的事,只要识字,每个人都可以掌握知识,有了知识,人就自然而然地会使用理性,所以他们主张用革命的方式推倒那个由天主教主义和封建主义把持的旧世界,然后再以自由与平等原则建立一个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人都可以获得解放。但雨果认为这是个玩笑。人固然可以识字,但识字不代表有知识;人固然可以有知识,但有知识不代表会使用理性;人固然可以知道如何使用理性,但运用理性不代表可以做出正确的事。
如果人可以成为上帝的奴隶,那人也可以成为文字、知识和理性的奴隶。理性主义者的傲慢体现在:他们以为一旦有了理性的加持,任何愚蠢的事都可以被掰正。虽然理性主义者用的话语和天主教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不一样,但行为策略上,格兰古瓦并不比克洛德和菲比斯高明,他们都是宿命论的产物。雨果并不认为理性主义能带来一个翻天覆地的新时代。从一些硬性指标看,比如物质积累、人口体量、人均寿命等,我们可以将历史分成不同的两个时段,但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多和少、大与小、长与短的比较上,要论新和旧,那就很难区分,更甭说好与坏,时间序列上后出现的事物不代表就是更好或更新。
任何时代都有特定的话语,就个体而言,每个人都在特定的限制性条件下活动。教士、军官、诗人、吉普赛姑娘以及卡西莫多,概莫能外。因此,用理性话语取代上帝并不能带来什么新东西,所以指望改变话语来获得解放,那是不可能的。从存在论角度讲,我们既不能证明命运存在,也无法证明命运不存在,因为命运是超越经验的假设模型。模型无所谓对与错,只在于有效或无效。换句话说,命运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非存在论问题。这个词到底有没有意义,取决于我们对他的态度。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是受到命运摆布的,他就会趋于保守,如果一个人不相信命运,他就会变得开放,不断尝试冲击边界。人的活动离不开经验,但经验给予人的暗示是两种可能性并置,即对于个体而言,要么给未来的行动设定上限,要么给未来的行动设定下限。
卡西莫多原本是一名孤儿,但他幸运地得到了克洛德的收留,并被抚养长大,由于太过丑陋不宜示人,所以只能深藏于昏暗的大教堂内,默默地干着敲钟的活。但即便是这样简单的活,也让他不堪重负,因为厚重的钟声把他的耳朵几乎震聋。克洛德要求他去绑架艾斯梅兰达,他没有拒绝也不会拒绝,毕竟克洛德是他的恩人。但是当他第二次被要求在克洛德和艾斯梅兰达之间做选择时,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只有艾斯梅兰达把他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他记得,当他因绑架一事在广场上接受鞭刑时,艾斯梅兰达给他递上了一瓢水。如果说克洛德给了他生存的机会,那艾斯梅兰达给他的就是生活的希望。对于卡西莫多来说,希望比生存更可贵。生存是经验边界内的事,希望是经验边界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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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有机会改变命运吗?巴黎圣母院从最初建起,再到后来扩建,接着又到十九世纪的翻新,前前后后几百年,经历了几十代人的努力,每一次的努力都是一次“登高”,就跟一个努力向上的人一样。“人类有没有机会改变命运”,这个问题太大,大到回答不了。我们能谈的仅仅是作为个体的人,而不是作为集合的人类。对于个体来说,人有机会超越边界,但这一机会只有极少数人能抓到。伏尔泰说,没有上帝,也要创造上帝。他的意思是,上帝给人希望。雨果在《悲惨世界》里给出了回应:即便有了上帝,也要有人的意愿。在小说的最后,他将卡西莫多和艾斯美拉达安排在了来世(afterlife),雨果让克洛德倒下了,但没有让大教堂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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