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场噩梦,我们都很想从梦中醒来。”出租车司机这么说,他转过头来用他那双蓝眼珠盯着我瞧,说:“就是他!这是詹姆斯·乔伊斯说的!他说过的还不只这个咧!”他顿了一下,做做样子,接着又开口了,这回说得飞快:“还有一句很棒:你知道英国人的八福吗?牛肉、啤酒、生意、《圣经》、牛头犬、战舰、鸡奸和主教。”
我一上他的车就注意到他的手刹旁塞了本翻得破破烂烂的《尤利西斯》。我请他把我载到上加德纳街,刚说完,他脸上就浮现了一抹微笑:“说巧不巧!”他随即又说:“来自上加德纳街圣弗朗西斯泽维尔大教堂的约翰·康米牧师,踏上一班准备出发的电车。”(我猜他在引述书中的句子)“真是本巨作呀!这位大师,把东西全写在里面了,以备我不时之需!”
我在前几章提过乔伊斯,他是爱尔兰最受喜爱的欧裔文学作家,他笔下的《芬尼根守灵夜》是少数连治学严谨的学者都大叹难解的书。但较早完成的《尤利西斯》却完全不同,提供了大量可让人旁征博引的资源,只要有点印象就能拿来说嘴,而且不只是都柏林的出租车司机会这样,还有早熟的青少年,怪里怪气的流亡移民,酒馆的讨厌鬼(特别是那种自以为博学、爱嚷嚷、大口灌威士忌的家伙),没事爱闲晃的人,醉心爱尔兰文化的人,满口脏话的书商,念英国文学出身的记者,好拾人牙慧的文学写手,等等,都能来上一段。
《尤利西斯》是“一书一世界”,包罗万象的体验和国族史诗全部浓缩在都柏林的一天之中。公元1904年6月10日,乔伊斯走在都柏林的拿骚街上,看到一个身材高大、一头红褐色长发的女子。他着迷不已,于是上前攀谈,才发现她在附近的旅馆工作。六天后,两人正式约会,前往南郊的林森德散步。这个年轻女子的名字很特别,叫作诺拉·巴纳克尔(Nora Barnacle),而为乔伊斯作传的理查德·艾尔曼(Richard Ellmann)对此提出巧妙的观察:这也可解读为“幸福相依的征兆”。事后也证明了,乔伊斯决定将《尤利西斯》背景设定在两人散步的那天,便是要纪念诺拉点燃他心中爱欲的火种。
(节选自 《如何读懂经典》,亨利·希金斯著,林步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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