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牙2月13日电 荷兰议会一院(上院)13日通过器官捐献“推定同意”法案。该法案生效后,除了明确表示拒绝捐献者,18岁以上荷兰公民均被推定为器官捐献者。该法案旨在提高器官移植率,挽救更多生命。
目前,荷兰器官捐献实行“推定拒绝”制度,如公民生前不曾明确意愿,则离世后由家属决定是否捐献其器官。据荷兰卫生部门统计,目前只有40%的荷兰人就是否捐献器官表明意愿;未表明意愿者离世时,他们的家属大多不同意捐献死者器官。
根据新规,18岁以上荷兰公民将收到询问器官捐献意愿的政府信函,回函表示同意、无回函明示意愿,均被政府视为同意捐献器官,并被录入官方注册系统。公民可在注册系统说明同意捐献哪些器官,或指定他人为其做决定,也可随时更改意愿。如公民没在官方注册系统主动表明意愿,但是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则家属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反对政府将其推定为器官捐献者。
这项法案已于2016年由荷兰议会二院(下院)通过。据荷兰媒体报道,法案实施细则仍在制订中,预计2020年7月生效。类似捐献法规已在西班牙、比利时、法国等国实行。
(原文标题:《荷兰议会通过器官捐献“推定同意”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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