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维持了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分力度,如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仍规定为一次扣12分的顶格扣分;新增了部分扣分项目,如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为一次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分虫”力度;有些行为从此不扣分,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等;此外,新规还降低或上调了部分扣分分值。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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