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午,在警车护送下,孙海洋带着失散了14年的儿子孙卓回到了湖北监利老家。鞭炮声中,村民们击鼓、舞狮,奔向村口,欢呼着迎接孙卓的归来。
记者获悉,孙卓被拐后,嫌疑人吴某龙又在当地拐走了另一名儿童符建涛。符建涛对儿时被拐一事一直有印象,多年来通过网络努力寻找亲人。在与母亲取得联系后,他为警方提供了找回孙卓的关键信息。警方透露,如今拐卖孙卓案的主要嫌疑人吴某龙已被批捕。此外,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建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疑问1:“养父母”是否要担法律责任
此前寻子多年的郭刚堂以及“梅姨案”申军良找到被拐孩子后,其孩子的“养父母”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次,孙卓的“养父母”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网友最关心的就是:他的“养父母”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郭刚堂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按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孙卓的“养父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养父母”应该没有对孙卓进行虐待,若被拐儿童及父母谅解,按照法律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疑问2:孙卓有无赡养“养父母”义务
周兆成认为,按照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孙卓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本身就是违法的,也就意味着双方没有成立收养关系,孙卓也就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但孙卓可以出于自愿来赡养其“养父母”。
据央视 《新闻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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