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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冻卵案”将二次开庭当事人:过程比结果重要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21-09-16 01:16   https://www.yybnet.net/

2019年12月23日的庭审结束后,原告徐女士(左一)和代理律师在法院附近一家咖啡馆,接受媒体采访。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备受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将第二次开庭。

9月15日下午,记者从当事人徐女士处获悉,此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将于9月17日14时许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

此次开庭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相隔近两年。徐女士告诉记者,由于疫情原因,开庭时间曾多次延期。此次开庭,她和代理律师请了一些和性别相关、医疗法律相关的专家证人出席庭审。徐女士称,不论一审结局怎样,“我期待能够将支持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这句话写在判决书里。”她认为,过程本身会比结果更重要。

医院拒绝提供冻卵服务

单身女子告上法庭

此前报道,徐女士以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拒绝向其提供冻卵服务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这起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而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各自陈述了诉辩意见,法庭主持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了约1小时,法官宣布休庭。

徐女士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称,“冷冻卵子”会让单身女性的生育年龄推迟,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对此,徐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有人认为单身生育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她认为,有没有权利养育孩子,应该是由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的。

徐女士的代理律师于丽颖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起初徐女士尝试以医疗合同纠纷的案由立案,没有成功。后来将案由聚焦在广泛的生育权上,囊括在一般人格权里,最终立案成功。

2019年12月23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开庭信息显示,31岁的原告徐女士曾于2018年12月10日向北京某医院提出冻卵需求。北京某医院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认为徐女士的情况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拒绝了徐女士的请求。徐女士遂以受到歧视,侵害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提供冻卵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不想结婚

只想生个孩子可以吗?

徐女士对记者说,她最初萌生冻卵的念头,是在2018年。彼时,她在一家新媒体公司工作,刚刚升职,感情上,则刚经历了一场分手。出于职业发展和感情上的不确定性等原因,考虑冻卵,“现在不想生孩子,万一以后想生,可能身体条件又不适合了。我想把我黄金时期的卵子保留下来,相当于保留我黄金时期的生育能力。”

起初,她电话咨询了几家北京的医院,对方称需要挂生殖科的号,进行冻卵必须有结婚证。直到2018年11月,她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成功挂号,先做检查,确认自己身体状况符合冻卵条件,后又咨询医生,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无法冻卵。她被拒绝是因为她的未婚身份。

此后,她认识的一位律师建议她可以去法院起诉。徐女士先去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用“医疗合同纠纷”的理由尝试起诉,法院均未予立案。直到今年9月5日,徐女士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一般人格权”起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立案成功。

在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几乎一直未对单身女性开放过。根据国家卫计委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卵子冷冻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所以,为单身女性冻卵,违反了上述规定。

唯一一次可能的改变是2002年出台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但是《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是彼此抵触的。但从2002年至今,这个规定相抵触的问题一直没有被解决。

据了解,吉林省的上述规定实施10余年来,尚无1例单身女性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延伸关于放开“冻卵”民间的讨论一直存在

2018年2月,《财经网》记者曾专门针对此条例的实施情况打电话给吉林的六家医院咨询是否可以给未婚单身女性做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均得到否定答复。

但民间关于应该放开“冻卵”的讨论、呼吁一直存在。2015年,女星徐静蕾公开承认,自己曾在两年前赴美冷冻9颗卵子,掀起关于“冻卵”的广泛讨论。央视制作了一期6分钟的节目,强调卫生部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手术,并一再说明,即使有些医院允许单身女性冻卵,使用冷冻卵子时也必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徐静蕾宣布冻卵三年后,携程公司宣布,将拓宽公司生育基金的内容与使用范围,为企业中高层女性管理者提供最高可达200万元的费用,以及不超过7天的带薪年假,以让她们享有去国外冻卵这一“高科技生育保险”。

此外,也曾有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过建议。2018年7月18日,《中国日报》发消息称,上海律师李珺建议国家卫健委修改相关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例如冷冻卵子或者试管婴儿)的规定,落实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对此,国家卫健委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卫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渐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据澎湃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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