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新规实施“满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探访省城多个小区发现,尽管电动自行车上楼乱象有所改观,但“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现象依旧难禁,究竟症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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