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徐某与吴某婚后生育儿子徐小某。在徐小某出生不到两个月时,徐某因突发疾病身亡。吴某与公婆的矛盾日益升级,经常因小孩抚育问题发生争吵。吴某一气之下,将儿子带回娘家,不让徐小某的祖父母探望小孩。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律师说法】
第一,《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父母离婚后,祖父母不能探望孙子女,根据民法“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精神,探望孙子女是祖父母的自由。
第二,祖父母与孙子女血脉相连,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祖父母直接照顾孙子女的情况非常普遍,双方往往感情深厚,允许隔代探望符合公序良俗,有利于孙子女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祖父母享有隔代探望权是社会现实的要求,也是人们情感的呼唤。 新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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