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驾驶员称其对变造号牌一事“不知情”。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陈金茂)“车是朋友的,我之前不知道她把‘0’变成\‘Q’这件事。”27日,一辆悬挂变造车牌的女装踏板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获时,女驾驶员这样辩解,但不管事情真相如何,这名女驾驶员因无证驾驶、驾驶变造号牌的机动车被依法罚款2300元。
当天9时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区民主北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中年妇女驾驶一辆女装两轮摩托车从二环桂平路口往一环桂平路口方向行驶过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时,民警发现这辆车牌为桂K6Q1Q×的摩托车车牌字母有些别扭。经过查询,这辆女装踏板两轮摩托车存在变造车牌嫌疑:这辆摩托车原来的车牌是桂K601Q×,但被人为用黑胶布在“0”上加了一点,秒变“Q”,如果不仔细甄别,很难发现属于变造车牌号码。同时,通过查询,驾驶该车的中年妇女只有小车驾驶证(C1)证,没有摩托车(E)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
该中年妇女称,车是朋友的,对于变造车牌的事,她不太清楚。当天上午驾车被交警拦下,并指出是变造车牌号码时才知道。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该中年妇女无证驾驶变造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00元。同时,对其变造车牌的违法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民警介绍,一些车主为逃避电子眼拍摄,故意使用伪造及变造车辆号牌,以此方式逃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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