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4月29日发布一组数据:十年间浙江的汽车保有量增加3.2倍,查获酒驾数量减少2.5倍。
根据2011年5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据统计,浙江10年来共查处酒驾99.9万起,其中醉驾20.3万起;涉酒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死亡人数从2010年的128人降至2020年的77人。“醉驾入刑”前的2010年,全省查处酒后驾驶24.8万起,其中醉酒驾驶2.6万余起;2020年查获酒驾9.6万起,其中醉驾2.3万起。同期,浙江的汽车保有量由544万辆增至1774万辆。
从近三年的案例分析,浙江的酒驾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特征:男性司机多,占96.7%,女性司机比例有逐年上升趋势;酒驾人员年龄呈抛物线状分布,30~39岁达到峰值,占33%;一人多次酒驾的占比较高,有5.6万人,最高记录为1人9次酒驾被查。(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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