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10时,公安阎良分局蓝天路交警中队民警在阎油路开展货车超载专项查处行动。在对一辆厢式货车检查时,驾驶员侯某将窗户降下来,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经过检查,驾驶员侯某竟然是酒后驾车。民警对侯某进行询问:“你今天喝酒了吗?”侯某连忙摇头反复说:“早上没有喝酒,早上肯定没喝。”听完侯某的回答,民警便问:“早上没喝酒?那昨晚喝酒了吗?”侯某说:“昨晚是喝了一点。”
随后,民警将侯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40mg/100ml,确定了侯某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侯某也承认了其违法行为。
最终,侯某因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报记者晁阳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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