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医生未必不能采用新疗法、新技术,但绝不能不守基本医学伦理。
“医生揭肿瘤治疗黑幕”引发的“风暴”还在继续。据报道,在张煜医生爆料陆姓医生“蓄意诱导肿瘤患者治疗”后,涉事陆姓医生已暂停出诊并接受审查。
陆某在接受采访时,否认自己曾直接向患者推荐细胞免疫治疗的公司,也无组建公司、担任股东的“记忆”。但据患者家属公布的录音显示,陆某在通话中不仅建议做NK细胞治疗,还称其认识上海嘉慷公司老板,已替其谈好价格。相关信息显示,陆某曾担任上海嘉慷公司关联公司的股东,但后来退股。这些都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平心而论,在肿瘤治疗中,医生“超纲”使用某些药物或疗法,未必就是不良医疗行为,超适应症使用抗肿瘤药物等情况,现实中也不罕见。此次事件中,采取NK细胞疗法是否是“谋财还害命”,也需专业分析。
如果说,能不能对肿瘤晚期患者采用NK细胞疗法,是个医学议题,需要医学角度的分析,那搞不当诱导并借此谋取不当利益,显然已违背医学伦理。
首先,细胞免疫疗法未获批上市,只能通过临床试验性质进行治疗,原则上不能收费。可从报道看,陆某联系外边公司做了NGS基因检测收取18600元后,还做了5600元的PD-1免疫针和每针3万元的NK针,其中还有在医院楼道付钱的情节。这些显然需要查证。
其次,NK细胞治疗不能是医生想用就用,由于药监部门没批准用于临床,作为新技术引进,应有医政管理部门审批,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对肿瘤晚期患者进行诱导,显然不合适。可从患者曝光的录音看,涉事医生在给患者推介NK细胞治疗时,倾向性非常明显,几乎将其定义为当前最完美的肿瘤治疗方法。考虑到他与所涉公司的潜在关联,这很难不让人怀疑。
说到底,肿瘤晚期患者中,确实有很多难以治好。但不能因为治不好就在治疗时任意而为。当下肿瘤治疗领域,“不良治疗行为”并非普遍情况,但也必须提防某些可能出现的乱象,这些乱象涉及的,已不仅是医疗新技术如何规范使用的问题,还有医生与企业是否存在利益勾连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显然应该医学的归医学,法律的归法律。
一方面,严格限定新技术适用人群和医师资质,对实施新技术的病例效果进行严密追踪,确保治疗不偏离“规范”轨道。另一方面,对于价格特别高的新疗法、新技术,要加强监管,防止厂商和医生或科室之间产生利益勾连,乃至腐蚀医生职业伦理。
在张煜医生揭露“肿瘤治疗黑幕”后,国家卫健委发声表示介入调查,这是好事——相信这有助于厘清医疗伦理底线,营造更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善水(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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