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有人却酒后抱着侥幸心理躲避交警盘查,也有人主动检举自己。近日,临潼一名男子张某酒后驾车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后,顿时醒悟,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自己。目前张某因涉嫌酒后驾车,已受到相应处罚。
4月12日上午8时,临潼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一个主动请求接受处罚的报警,辖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在电话里称,自己酒后驾车,要求交警过去对他进行处罚,还明确说出了自己所在位置。
按照报警人描述,临潼交警渭北中队民警在辖区行者路一家超市门前,找到了男子张某,此时,张某将车停在路边,自己坐在车内,虽然满身酒气,但是回答问题毫不含糊,他主动向民警供述自己喝了酒,还开车违法的事实。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回交警大队,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毫克/100毫升。民警又通过道路上视频监控核查,发现在张某交代酒后驾车的时间段内,确实是其本人开车在道路上行驶。
原来,张某当天凌晨2时下班回家后,与女朋友发生矛盾,心情不好喝酒。上午7时许,独自驾车准备外出散心,行至辖区行者路时,想到自己喝酒开车是违法的,于是打电话报警,所幸本人及时醒悟,并未造成进一步危害。民警对张某能自觉认识到自己喝酒开车违法,并主动报警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张某也对自己饮酒后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错误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临潼交警依法对张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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