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上海两名在校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抖音上看到嫣遇摄影公司(以下简称“影楼”)的广告,称只要19.9元就可以体验古装摄影,两人很是心动,于是报名参加。到店后,店员不断推荐升级套餐,两人遂与影楼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订单协议。
受疫情影响,时隔近一年,两人到店拍摄。在拍摄和后续选片中,又是升级服装、化妆用品,又是加选照片,升级高价相册,架不住店员的推销,两人先是签订了一份1588元的“补充协议”用于升级服装、化妆品等,后又签订一份2.4万元的“补充协议”用于选片、相册等增项。由于付不出高额费用,店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小敏和小萱一通操作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离店后,小敏和小萱越想越后悔,两人都是在校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实在无力承受,于是当晚联系选片师,多次提出删减照片,减少费用,但都被对方以“合同签好了,照片已发厂家制作,没法改”为由拒绝。
小敏和小萱随后找到上海市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协商未果,虹口区消保委启动与上海虹口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送法院诉调中心。由于分歧过大,调解不成,法院诉调中心为消费者开启绿色通道,及时将案件移送立案。
2021年2月2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小敏和小萱称,拍摄期间,两人多次提出删减照片、降低套餐标准,但影楼店员以各种说辞劝说,选片时更是软磨硬泡了近5个小时才得以离店,影楼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2019年至今,影楼被消费者投诉到虹口区消保委的案件高达40余件,足以证明其存在诸多不规范经营之处,存在过错,遂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影楼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万余元,合同余款5900元不再支付。
影楼辩称,公司经营规范,所有套餐都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如若解除协议,消费者应承担合同约定总金额的90%的违约责任。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应为承揽合同关系,小敏和小萱为定作人,影楼为承揽人。
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综合案件事实,小敏和小萱享有对系争系列协议的任意解除权,有权向影楼提出解除合同。小敏和小萱于2020年12月23日签署补充协议,当天提出变更,三天后向影楼明确提出解除补充协议,已向影楼履行了通知义务,故两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影楼的损失,影楼要求小敏和小萱承担后期增项费用的70%的违约责任和20%的惩罚性违约金,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因小敏和小萱解除合同的行为遭受何种损失。虽然影楼辩称其已经完成了精修照片等部分后期工作成果,但从在案证据上看,其行为并非在小敏和小萱向其提出解除系争协议前完成,根据法律的减损规则,影楼不应就该扩大的损失向小敏和小萱要求赔偿。
最终,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1100元订单协议和2.4万元补充协议;影楼返还小敏和小萱1.86万元;驳回小敏和小萱的其他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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