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森防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12月20日,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具体而言,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9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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