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王冬梅)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日前,国家森防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12月20日,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聚焦重点发力,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加强卫星遥感、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要把握特点规律,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要务求治理实效,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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