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我们再次迎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维护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伸张。
产品质量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假货面前,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消费者,他们花了冤枉钱、买了心烦不说,甚至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虽然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信息泄露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网络直播售假、在线教育机构跑路等成为困扰消费者的新风险。这些侵权乱象,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着消费者的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对此必须狠打严打,坚定清除假货、净化市场的决心。
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坚持多元共治,标本兼治。对相关部门来说,要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同时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源头管控,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联合激励惩戒等长效机制,让制假售假者受到持续威慑,针对侵权现象比较集中的领域和热点难点问题,监管的范围都要进一步扩大,方式方法也要进一步创新。对商家来说,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把好产品质量关。对消费者来说,应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以“不能就这么算了”的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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