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2月1日报道,近日“劳动者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后被单位辞退”一事引发舆论关注,这也让现行的“丧假制度”是否应该适时调整引起了热烈讨论。比如,1~3天的丧假是否足够料理完丧事,丧假仅限于直系亲属和配偶,未包括岳父母、公婆等关系密切的亲属是否合适,等等。
40多年前制定的“丧假制度”,往往会随着一些热点事件、案件的发生,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比如,丧假能否适当增加、延长?丧假适用范围能否适当扩大?相关安排能否更尊重当地风俗?等等。
根据现有规定,丧假只有1~3天,单位可酌情适当增加。应该正视,此项制度制定的背景,是诸多人“长期不外出的时代”,人们往往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外出工作的人很少。这也意味着,儿女就在父母身边,能够实现“看最后一眼”“送最后一程”。而如今,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不少人选择在外地安家落户或者背井离乡打工,1~3天的丧假对于长距离的行程来说恐怕有些紧张。而且,根据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3天的时间也不够用来办丧事。
如此背景下,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员工的诉求缺少人文关怀,只是机械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丧假超过3天就不批准,而员工未经批准不上班就算旷工。这种做法忽视了公序良俗,也缺乏基本的善意和同理心。
同时,“岳父母公婆不属于奔丧范围”,也有待商榷。时下职场中的不少员工都是独生子女,在多数家庭里,除父母、配偶、子女外,岳父母、公婆也都是家庭关系中是最亲密的人,丧假制度不将他们纳入其中,显得不近人情,也有违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从人性化的角度说,失去亲人是人生中最大的痛楚之一,除料理丧事外尚需事件消解沉重和悲伤的情愫,仓促上岗未必有助于劳动效率的维持,甚至可能影响工作质量,引发不必要的工伤或事故。
与时俱进,适当延长丧假、适当扩大丧假的适用范围,这是诸多劳动者的期待,也是相关部门应该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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